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瑯琊鎮結合鎮情實際,創新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四制度一辦法”,優化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 實行嚴格的服務承諾制。鎮直各單位、各村(居)根據職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對服務的內容、程序、時限以及服務標準等事項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督。承諾的主要事項有:鎮級以上領導批辦的事項及信訪件;行政審批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社會救助及支農惠農資金、物資的發放;群眾來信來訪事項。實行嚴格的公開、公平、公正、規范的限時辦結制。對審批和服務事項的辦理時限、辦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編制工作流程圖,向社會公布執行,并接受監督。限時辦結制主要事項有:市級領導批辦的文件、信訪件;鎮黨政領導批辦的文件及具體交辦事項;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交辦的具體事項;行政審批事項;服務事項的辦理;社會救助、支農惠農資金的發放;群眾來信來訪、舉報和投訴;其他事項。 實行嚴格的首問首辦責任制。遵循熱情主動、文明辦事、服務規范、及時高效的原則,規范首問責任人員職責和工作程序。對服務對象來電、來信或者來人咨詢、辦理業務,首問首辦責任人按照職責和程序,認真登記、及時辦理或引導、幫助聯系、給予答復解釋。 實行嚴格的內部管理制度。《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對出勤、公務接待、車輛管理、值班、衛生等方面進行規范,提高機關干部的廉潔勤政意識和工作效能。摒棄干好干壞無所謂、有功無功都一樣的積習,做到“讓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發揮才能的平臺”。 執行嚴格的問責辦法。制定《問責辦法》,對問責的適用范圍、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問責程序、申訴、復查復核作出詳細規定,以此督促全鎮干部職工恪盡職守、勤政務實、依法行政,確保政令暢通,提高黨政領導干部的工作效率,防止和減少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