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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馬諾為“拜金言論”向全國觀眾致歉 因相親節目“非誠勿擾”而走紅網絡的女模特馬諾,聲稱粉絲網刊登的一篇文章將自己與賣淫、走光、艷照等相聯系,使其被迫跌入“艷照門”,將該網站告上法庭并索賠4.65萬元。今天上午,東城法院對馬諾訴北京酷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名譽權侵權一案公開宣判,被告向原告馬諾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今年年初,平面女模特馬諾將北 馬諾認為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了自己商業代言人形象,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故要求判令該網絡公司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各種損失4.6萬余元。 在此前的公開庭審中,被告方酷粉公司的代理人認為,粉絲網的文章沒有貶損或侮辱馬諾。他們承認文章是其公司編輯的,但是根據2010年5月網上已有的文章寫的。他們只是作一個客觀陳述,并不會使其形象進一步受損,不存在侵權行為,強調馬諾跌入艷照門是事實。粉絲網關注藝人是合法的,雖在照片下方標注了馬諾的名字,但未影響馬諾的形象。同時,該網站的報道中也寫了馬諾的自我澄清,這種描述不會損害馬諾的名譽權。 今天法官宣判時指出,本案中被告對于網站刊登照片上的人物形象是否為原告本人并不能確定,卻在照片下標注為“馬諾”,該照片與文字內容相結合,確實會導致瀏覽網頁的人誤認為原告即文中照片的主人公,對原告名譽權造成了侵害,被告應對原告賠禮道歉并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但證據保全費、交通費等其他開支損失于法無據,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決,被告在其網站上連續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宣判后,原被告雙方都表示回去考慮是否上訴。被告方代理人接受采訪說,馬諾在訴訟之前并未和網站聯系,因此其打官司有利用司法資源炒作自己的嫌疑。 馬諾代理人告訴記者,賠償數額并不重要,至于被告說應該在訴訟前提前溝通的說法,并沒有法律依據,因此不予理會,但應該尊重法院的判決,可以對類似的侵權行為提出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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