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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留學歸來,已婚的張某卻到征婚網站上搞起了婚外情。因為婚前的分手協定,張某不得不將自己今后20年收入的30%分給妻子。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張某按照婚前的“分手”協定,補償妻子80萬元。 博士研究生張文強(化名),在網上認識了漂亮的李云祈(化名)后,雙方于2007年4月底辦理了結婚登記。為了給婚姻加一層保險,婚前兩人簽訂了《婚后權利義務協議書》,其中有一條約定,婚后要相互忠實 雖然只是為了以防萬一,但不幸的事還是發生了。與丈夫留學歸國后,李云祈發現丈夫出軌了!痛苦萬分的李云祈一紙訴狀將老公告上了法庭,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雙方要求離婚。李云祈稱,按照婚前簽訂的分手協議,張文強應在離婚后將20年稅后收入的30%支付給她。 李云祈說,她為了去美國陪讀,放棄了自己尚未讀完的博士學位,而張文強卻辜負了她,這讓她難以接受。據李云祈介紹,2009年5月張文強回國后,以未婚身份在網上征友,并與他人發生婚外戀,由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 雖然妻子言之鑿鑿,但張文強堅稱協議是李云祈強迫自己簽署的,應屬無效協議。同時,他還否認了有第三者一事,稱二人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離婚。張文強稱,自己目前的收入狀況堪憂,既背負留學外債,又要贍養家中老人,經濟上并不富裕。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張文強確曾出軌,雙方夫妻感情已破裂。由于張文強沒有提交任何關于自己被脅迫簽署協議的證據,因而法院認定雙方協議合法有效,并判決雙方離婚。 由于連續20年支付30%收入的方式,會令雙方長期陷于糾紛之中,因而法院在征得李云祈同意后,根據張文強自身的學歷水平、所學專業未來的工作前景、社會平均的收入、消費水平等因素,判決張文強一次性支付給李云祈經濟補償80萬元。(記者 高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