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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整治行動工作組 組 長:趙興書 市城鄉建設委副主任、市城鄉建設委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長 整治內容及標準 深化施工現場圍擋管理。全市所有新開工施工工地按規定安裝使用新標準圍擋墻,已開工施工現場原有圍擋墻需按原標準整修或更換,對施工現場進行全封閉管理,確保外觀整潔、安全牢固。建(構)筑物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網進行封閉圍擋,并及時清洗 深化環境衛生整治。建筑廢料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建筑材料分類堆放,穩固整齊;規范宿舍內務管理,整潔有序,按規定配齊碗筷柜;工地食堂、廁所按相關規定標準設置,符合食品安全及衛生防疫有關要求,防鼠、滅蠅裝置配備齊全,擺放有序;工地圍擋墻整潔美觀,圍擋墻周邊保持清潔。 深化施工揚塵整治。施工工地大門口必須設置車輛沖刷裝置,房屋建筑工地按規定設置車輛自動沖洗機;建設、施工單位必須招用經過密閉改裝符合要求的土石方運輸車輛;對出場運輸車輛車體、車輪進行沖洗,防止污染路面;對道路、加工區、生活區地面進行合理硬化,定期灑水降塵,保持清潔;對現場裸土進行嚴實遮蓋,防止產生揚塵;嚴禁從建(構)筑物內向外拋揚垃圾。 深化施工噪聲整治。各施工工地應嚴格按環保部門批準的工作時間開展施工作業,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因施工工藝要求確需連續作業的,應向環保部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并按規定張貼告示告知周邊居民。 深化臨時、調流道路管理。調流、臨時道路應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和調流標志,夜間應設置警示燈,人行道、排水設施、隔離墩等附屬設施齊備,確保不影響公共交通安全。調流、臨時道路的衛生、揚塵情況要安排專人每天進行清理打掃。 深化掘路、養護工程管理。重點做好施工圍擋、警示標志和掘路公示牌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分級圍擋管理制度,落實掘路工程施工完畢在恢復路面前,應采取加重板等臨時恢復措施,保證道路暢通。養護工程在修補坑洼、破皮時,應在24小時內將工作面修補完畢,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深化拆除施工揚塵管理。拆除作業時應按規定配備和使用灑水降塵等設施,有效控制和減少拆除過程中的揚塵污染;大風天氣嚴禁拆除作業。 責任部門:市城鄉建設委建筑工程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處、房地產開發管理局 監督投訴電話:建筑工地85061282,市政工地85715360,拆除工地88727012(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