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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感嘆:獎勵金每月2.5元還買不到1斤肉 未享受到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的城市白領父母還很多 就現行的法律體系,單位不執行肯定違法,但監督和處罰措施還處于空白 過去8年間,每個月,成都市民喬永芳的工資條上都會有3元錢的獨生子女獎勵金。從本月起,這一金額會變成5元。 這一變化,源自成都剛試行的一項關于計劃生育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城鄉統一按每人每月5元的標準發放。” 成都人口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說,這項規定從今年5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5年。現行的法律體系中,規定了單位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但華西都市報記者對此展開調查發現,未享受到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的城市白領父母還很多。 今日,您可以上華西都市網,就您所在單位是否兌現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每個月的獎勵金由2.5元漲到5元您怎么看待等問題,發表您的意見。 感嘆 幾元錢獎勵不夠買斤肉 喬永芳在成都一家大型國有企業上班,兒子今年8歲。 兒子出生后,她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此,每個月都享受著國家規定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工資條上多了3元錢。那時,愛人唐先生單位每月給的獎勵金是8元。 4年前,唐先生跳槽到一家事業單位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就從未兌現過。 “我從沒想過找單位要這筆獎勵金。”唐先生說,盡管他知道單位的做法不對,但這筆錢還買不到1斤肉,他也不想計較。 事實上,在成都未享受到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的,遠不止唐先生一人。 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在幾個QQ群中,就是否知道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是否領取過這筆錢做了一個調查。 20名符合領取政策的網友參與了調查,其中12人知道這個政策,7人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這7人中,5人自稱分布在政府、國企和事業單位等,兩人自稱無工作,但通過社區領到了這筆錢。接受調查的在私企工作的網友,都稱未領取過這筆錢。 現狀 1980年起執行就不徹底 華西都市報記者從成都人口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198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計劃生育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明確規定:職工(包括臨時工)的獨生子女由單位每月獎給兒童保健費5元。 1987年,制定了《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該條例于1993年、1997年和2002年修訂過。2002年,條例名稱修改為《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并沿用至今。雖然2004年也曾修訂過一次,但變化很小。 該負責人回憶說,最初,城鎮里,獨生子女父母有工作的,由各自單位每月發放2.5元;沒工作的也沒落實政策。 “從1980年起,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就執行得不夠徹底,這與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有關。”該負責人說。 原因 監督和處罰措施是空白 到2005年,成都通過財政資金落實了農村和城鎮低保戶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 有工作的那部分城市人,法律規定:“根據當地或者單位的經濟條件,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元至10元,獎勵金由父母所在單位各負擔50%。” 成都人口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說,現行的法律規定,單位不執行肯定違法了,但監督和處罰措施還處于空白。他們也接到過市民投訴單位不兌現獎勵政策,一般情況下,計生部門會協調單位盡快兌現。 變化 獎勵5月起每月最少5元 幾天前,成都人口計生委對外公布了201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在這份說明中,華西都市報記者注意到,2011年項目支出預算支持的主要方向中,安排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額達到3375萬元。用途是:“主要用于對獨生子女未滿18歲的農村及城市低保獨生子女父母發放獨生子女獎勵,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 成都市人口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說,由于國家規定的標準是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以往,好多單位都執行的是最低標準即每月2.5元(獎勵)。今年5月開始執行的新標準,把最低標準由2.5元漲至5元,獎勵金實現翻倍。 新規定源自今年3月30日實施的《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域成都城鄉統一戶籍后有關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城鄉統一按每人每月5元的標準發放,本辦法于2011年5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