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別墅工程項目部工作人員:單幢價格2500萬元以上 在阜寧森林公園內的豪華會所前,記者遇到了一名陳姓工作人員,據他自己介紹,他是該工程項目部的工作人員。“這個別墅區是一個商業開發項目,由阜寧縣本地的一個名為新東方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開發。”記者佯稱老板要買別墅安排自己來現場考察為由,和該工作人員進行了交流。這名工作人員得知記者的來意后,立刻給記者留下了手機號碼,并一再囑咐記者,如果要 據他透露,新東方房地產是阜寧本地很有名的一個公司,目前正在建設的縣政府新大樓,以及幾棟其他政府機關使用的辦公大樓,均是由該公司在負責開發。 這名工作人員介紹,整個別墅區共12幢別墅,別墅的面積在約180平方米至260平方米之間,在整個項目結束后,別墅區將作為商業住房對外出售。“價格現在還沒有最終定下來,但最便宜的一幢也應該要2500萬元以上,面積大一點的,價格最起碼要3000萬元以上。”對于別墅銷售的時間,這名工作人員稱暫未確定。 在別墅區,記者還遇到了兩名監工人員,記者自稱是外地的客商,看中了森林公園內的別墅,想要購買。兩名監工卻立刻回答說:“不可能,買不到,有再多錢也買不到。” 其中一位監工告訴記者,在森林公園附近有一家名為“新東方”的星級酒店,這片別墅區就是由該酒店投資建設,建成后,將作為酒店的配套住房之一。“只要花錢就能入住這里的別墅,你想這樣的別墅,怎么可能賣給你呢?”據這位監工透露,在別墅區建成后,這里一幢別墅一晚上的價格都要在800元以上,設施好一點,面積大一些的別墅應該要上千元一晚。 “這么好的別墅不賣,實在是可惜。”當記者表示有點遺憾時,一名監工悄悄地問記者:“你認識縣里的領導嗎?”記者回答:“不認識。”“那就沒辦法,如果認識領導的話,說不定還能搞到一套,不認識的話,肯定就沒希望了。”這名監工惋惜地說。 剛才兩人還在說別墅不賣,可沒一會工夫,卻說“認識縣領導可以買到”,這究竟又是為何?面對記者的疑問,兩名監工稱不方便透露。對于其他情況,這兩名監工沒有再作過多的介紹。 盡管這名工作人員稱別墅區將對外銷售,但記者在森林公園附近采訪時,并未看到有該別墅區的售樓處。阜寧坊間對這家所謂“大名鼎鼎”的新東方房地產開發公司也多不知情。互聯網上,也沒有這家公司的任何信息。通過114查號臺,也沒有查到該公司的登記信息。 5月6日,記者再次打通了前述陳姓工作人員的電話。陳對記者稱,“目前價格還未確定。但別墅的土地證和房產證肯定能辦下來。” 阜寧縣國土部門:我們也不知道這個事情 森林公園內緣何蓋起了豪華別墅?快報記者前往阜寧縣相關部門,試圖得到相應的解釋。 5月6日,阜寧縣國土資源局用地科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截至目前,并未看到森林公園內別墅和會所的用地手續。“我們也不知道這個事情。”對于國家對別墅用地土地供應的政策,該工作人員則未作解釋。 記者咨詢江蘇省國土資源廳政策法規處了解到,早在2003年,國土資源部[356]號文《關于加強土地供應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就明確要求:停止別墅類用地的土地供應;2004年10月1日,國務院(28號)文《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再次強調:繼續禁止高檔別墅類房地產、高爾夫球場等用地的審批。 2004年10月21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依照國家產業政策,國土資 源部門對淘汰、限制類項目分別實行禁止和限制用地,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定額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繼續停止高檔別墅類房地產、高爾夫球場等用地的審批。 2006年5月30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于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從即日起,一律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項目供地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對別墅進行全面清理。 多部門不接受記者采訪 4月29日下午2時15分,在阜寧縣城建綜合執法大隊的副大隊長室,記者提出了相關的采訪要求,一位工作人員稱:“我們這里要兩點半才上班,現在副大隊長不在,你們等一會吧。”之后,原來還在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均一哄而散,留下記者單獨在辦公室等待。直至14:40,副大隊長依舊沒有出現,而大隊長辦公室也沒有人在。 大約14:45左右,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出現在大樓的樓道里,不時向辦公室內張望。記者起身準備離開,這名男子立刻背對著記者向窗外打起了手勢。記者看到,大樓下一名穿執法制服的中年男子立刻向另一棟樓內跑去。 記者一路追了出去,在另一棟大樓的樓道間,這名穿制服的男子看到記者后,一言不發又向外走去,記者多次跟這名男子說話,但對方均未理會。男子走到停車場后,開著一輛摩托車徑直離開了大隊。而執法大隊信訪接待中心,到15時記者離開時,也沒有工作人員出現。 按照規定,房屋銷售要經過房管部門的備案,并要取得銷售許可。為搞清楚這些別墅和會所的“來頭”,記者又來到了阜寧縣房管局。該局辦公室一位曹姓的工作人員直接拒絕了記者的采訪。據他說,阜寧縣房管局是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二級局,如果需要對房管局采訪,必須先聯系阜寧縣住建局宣教科的負責人。 森林公園內建別墅如此事關公眾利益的重大規劃調整事項,規劃局又有什么看法呢?記者聯系后得知,阜寧縣規劃局也是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級局。一位工作人員聯系該局局長夏榮森后對記者稱,“局長在開會,相關情況他不清楚。”連日來,記者曾多次撥打夏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住建局宣教科長:別墅可能是要給投資者入住 阜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宣教科科長張正義了解情況后對記者稱,阜寧森林公園內些別墅,在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方面肯定有相應的問題存在,但具體是什么問題,他并不清楚。他向記者承諾,會和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聯系,盡快給記者答復。 關于別墅的用途問題,張正義告訴記者,阜寧森林公園的別墅區建設后,有些居民對阜寧森林公園內的別墅相當關注,曾引來不少議論,局里也曾多次接到群眾的咨詢熱線。“阜寧目前正在加大對外招商引資的力度,這個別墅區可能是要給投資者入住。”但張正義同時強調,這個消息并不一定確切,他也只是聽其他人談及過此事,他本人對別墅區真正的功能和用途,并不是非常清楚。 記者又趕到了阜寧縣政府辦公室,一名劉姓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對別墅區的相關事宜,由縣委宣傳部統一扎口,不能單獨接受采訪。 記者來到阜寧縣委宣傳部。經阜寧縣委宣傳部聯系,阜寧縣住建局宣教科科長張正義再次趕了過來。和第一次見面時一樣,張還是表示,他本人對森林公園內建別墅的事情一無所知,需要匯報領導。 無奈之下,記者羅列了一個提綱給了張正義:“森林公園內別墅以及會所是否經過了規劃、建設審批,并取得了相關手續?如果有,請提供相關材料;如果沒有,建設在公園里的別墅和會所將如何處理?別墅和會所的用途又是什么……” 在阜寧縣委宣傳部一位官員的見證下,張正義表示將在5月3日給記者答復。然而讓記者沒有想到的是,之后的幾天,記者多次和張正義取得聯系,詢問答復的事宜。張均以領導在開會等理由,將答復時間一再拖后。 在記者連續多日聯系下,張正義稱,“5月6日下午保證給記者確切的回應。”然而6日下午,張卻在電話中向記者訴苦,“我了解情況后且形成書面材料后,要給局領導看,這個事情局領導很為難。真的不好回答,你看能不能不報道啊!”被記者拒絕后,張的手機隨后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律師說法 在森林公園建別墅涉嫌違法 就阜寧森林公園內修建別墅一事,快報記者采訪了中國法學會會員、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茂通。 劉茂通分析指出,森林公園應該屬于城市綠化用地,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城市綠化規劃用地性質。 劉茂通律師對快報記者表示,任何建設行為都應該取得規劃許可以及建設許可手續,在森林公園建設別墅等建筑物是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以及行政法規的。 “該行為涉嫌違法。”劉茂通告訴記者,對建設的用途以及審批手續的情況,當地政府部門應該及時向社會公示,否則也違背了法律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