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交大理工學院宣傳部長助理李鈴表示,現在大學生就業壓力較大,在外打工是常事,而且該學生行為并沒有違反學校的規定,只能以教育、引導為主。
該校保衛處相關工作人員同時表示,此事學校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截至記者發稿時,未能聯系上當事人雙方。
江西華邦律師事務所吳躍明律師分析認為,此事有它的特殊性。作為受害者,男方行為不構成誹謗,完全是那名大學生咎由自取。如果“告示”內容不屬實,則大學生隱私權受到侵犯,該大學生可追究黏貼告示人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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