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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趙正軍 “我的所作所為是為了消費環境的安全” 針對多家超市“聯名上書”國家發改委這一事件,商報記者對話了趙正軍。 春節前投訴了四五個賣場 記者:鄭州市幾家大型商業連鎖企業向國家發改委遞交“緊急報告”,原因是您向物價部門進行的投訴,您能否說說事情的過程? 趙正軍:最初在很多商家購買的問題商品,尤其是過期食品,商家往往以不是他們銷售的為由否認,更甚者還稱消 另外,在家樂福、沃爾瑪等零售業巨頭出現價格欺詐的行為后,我發現鄭州丹尼斯、大商等賣場中的商品未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涉嫌違反《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2000年國家計委令第8號)第十四條“開架柜臺、自動售貨機、自選市場等采取自選方式售貨的,經營者應當使用打碼機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并應分品種在商品陳列柜處按第十三條規定明碼標價”的規定。 而膠粘標簽無疑是解決上述問題的一劑良藥,為了保護包括我在內的更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向鄭州市物價部門進行了投訴。投訴時間是春節前,當時投訴了四五個賣場。 否認“被易初蓮花10萬元收買” 記者:多年來,您一直在為政府信息公開、商業打假而不斷提出法律訴訟,被一些人認為您是“刺頭”,并給了您一個職業舉報人的稱號,您是如何看待這件事情的? 趙正軍:對于因為被舉報而受到處罰的商家來說,這種說法我能夠理解,我的所作所為是從營造安全的消費環境出發的。 記者:鄭州市幾家大型商業連鎖企業向國家發改委遞交緊急報告這件事發生前后,易初蓮花本是聯名成員單位之一,但后來放棄了聯名。有人說易初蓮花花10萬元收買了您,您今后不會再找易初蓮花的“麻煩”,有沒有這種事情發生? 趙正軍:這種話純屬捏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需要聲明的是,在我第二批次向物價部門遞交的投訴中,就包括易初蓮花。最后我想通過貴報告訴這些商家,希望商家能夠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自行改正違法行為,不要再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趙正軍其人 不論是針對政府部門的信息公開、公用事業單位的價格上調,還是商品打假,他都極為關注,并不斷與相關部門打官司。 從2006年到2009年5月,趙正軍僅圍繞信息公開就打了12個官司,被他告上法庭的就有鄭州的物價、衛生、質檢、教育等主管部門,以及相關區縣的財政部門。 比如,2008年9月,鄭州市準備上調集中供熱價格,市物價局為此召開聽證會。因為鄭州市熱力總公司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趙正軍便將相關部門告上了法庭。 為了擴大影響,他還辦了一家網站,名頭夠大,叫“公共監督網”,每天更新,除了刊載自己的官司進展,還有全國各地的典型案例。 物價部門表態 按照規定給予了5000元以下的罰款 對鄭州市幾家大型商業連鎖企業向國家發改委遞交“報告”一事,鄭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春節前,鄭州市物價部門接到消費者投訴,認為鄭州市賣場中的商品未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粘價格標簽,涉嫌違反《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的規定。 對于該投訴,物價部門在查看國家相關法規,并請示省發改委的情況下,按照規定給予賣場5000元以下的罰款,且罰款數額是依照尺度適中作出的。 對鄭州市大型商業連鎖企業向國家發改委遞交“報告”的做法,該負責人認為,如果物價部門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不僅物價部門有壓力,還違反相關規定,會被投訴者認為物價部門不作為。一旦被認為不作為,并向上級部門進行復議,上級部門難免會裁定物價部門敗訴。 在企業向國家發改委遞交“報告”的情況下,物價部門會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執法,如果國家相關部門下發新政策,物價部門會堅決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