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八所優質高中指標生直升生名額分配
今年指標生享受的優待分值從去年的20分增加到了30分,青島2中分校和青島19中開始試點小班化教學……昨天,備受考生和家長關注的2011年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考試政策正式發布,在保持招生政策總體穩定的情況下,我市開始在教育中長期發展改革綱要的框架下進行改革探索。
1
填報志愿沒啥變化
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高中、職業學校和普通中專之間不得相互兼報。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填寫三個志愿,其中第一志愿與第二志愿為平行志愿。報考公辦普通高中須根據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同意擇校”和“是否服從分配”。填寫“服從分配”且達到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的考生,如未被所報公辦高中學校錄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有余額的其他公辦普通高中。高中學校在錄取時,按照志愿順序,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參加第二志愿學校錄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錄取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從第三志愿考生中錄取。按照報考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從服從分配的考生中錄取。
2
指標生多享10分優惠
今年我市繼續實行直升生和指標生相結合的招生政策,青島1中、2中、9中和58中可以招收直升生,其中2中和58中各招收100人,1中和9中各招收50人。初中學校按照各高中學校分配的名額分別向4所高中學校推薦,推薦總人數不超過本校符合條件的9年級學生總數的4.5%。4所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辦法另行通知。
今年可以招收指標生的高中學校有8所,分別為,青島1中、2中、9中、15中、17中、19中、39中和58中,這8所熱點學校普通班計劃內招生人數的60%,分別平衡分配給市內四區所有初中學校。與去年相比,今年招生政策最大的不同在于指標生享受的優待分值從去年的20分增加到了30分,指標生中考成績達到第一志愿高中學校計劃內錄取線下30分以內(含30分),且4科會考等級成績達到2B2C以上(含2B2C),就可以被作為計劃內名額錄取。在昨天的招生工作會上,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是我市第一年擴容招收指標生高中學校,從實際招生情況看,指標生的錄取率不高,將優待分值提高至30分后,預計指標生的錄取率將會得到提高。
根據市教育局的規定,初中學校評選推薦指標生和直升生,需要從在注冊學籍初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學生中評選推薦,因戶籍、住房發生變化等而正常轉學的學生需連續在該校就讀兩年或兩年以上,具體在校時間以青島市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錄入時間為準。
3
優秀考生實行差額錄取
今年我市繼續對優秀考生實行差額錄取。在普通高中錄取過程中,市教育局按學校招生計劃的1:1.05比例向高中學校投檔,對于平時成績優秀、表現突出且考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招生學校投檔線的考生,高中學校可根據學生初中三年的綜合素質發展評價情況,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后擇優錄取。
各校差額投檔錄取辦法由各高中學校自主確定,報市教育局審查批準后公示、實施。差額錄取的學生名單及綜合素質情況要在校內公示。
4
擇校生不能超總計劃30%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規定,普通高中在完成計劃內招生的前提下,允許繼續招收少量擇校生。擇校生是指考生未達到所報考志愿高中學校的計劃內錄取分數線,自愿要求交費就讀該普通高中的學生,每年高中學校錄取時都會劃定兩條錄取線,分別為計劃內錄取線和擇校線。教育部規定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必須嚴格實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擇校生錄取分數應控制在該校計劃內錄取分數線下30分以內,擇校生人數應控制在每校實際招生總數的30%以內,擇校生繳費按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
擇校生須填寫高中擇校志愿,無擇校志愿的,高中學校不予錄取。擇校生錄取按志愿順序,第一志愿完成計劃內招生的高中學校,擇校生從第一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第二志愿完成計劃內招生的,擇校生從第一、二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第三志愿完成計劃內招生計劃的,擇校生從第一、二、三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