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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用途改變要求收地 2月17日,南方農村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在已建成的三棟水唇中學教學樓旁邊,有一名叫“佳源苑”的小區。小區里矗立著四棟三層高的聯排別墅。每棟兩戶,共八戶,全部坐東朝西。在四棟別墅旁,還有一棟三層高的洋樓和兩處正在施工的地基。小區中停放著數輛寶馬7系、奧迪A6、豐田SUV等型號的豪車,全部是深圳車牌。 這個豪華別墅小區,便是石馬村和水唇鎮政府、水唇中學目前糾紛的癥結所在。 2004年,為支持水唇鎮發展教育事業,石馬村民與水唇中學達成協議。其中規定,水唇中學“征用”石馬村的145畝土地用于新校區建設,而石馬村民除了可以按照水田每畝4000元、旱地每畝1600元、山地每畝800元的標準獲得一定數量的補償款外,鎮政府可無償解決其村小組辦公用房問題,石馬村學子就讀水唇中學高中,還可免交擇校及復讀費等。在這份用地協議中,雙方特別約定,水唇中學不得將上述地塊挪作他用,否則石馬村“有權將土地收回”。 然而,村民們發現,在145畝土地之上拔地而起的,除了水唇中學的新教學樓外,還有占地33畝的一棟棟高檔別墅。村民認為,他們的助學熱情被人利用,部分土地被政府變賣。 鎮府 撇開村民置換土地 對于村民所稱的政府賣地一事,2月18日,水唇鎮委書記邱偉聲向南方農村報記者表示,他并不認同。 2003年就任水唇鎮委書記后,邱偉聲面臨的棘手問題之一,便是改建已經破爛不堪的水唇中學。“看到學生在操場搭起寮棚上課,我心里很是不安。”邱偉聲說。 2004年,水唇中學教學樓被鑒定為危樓。經縣政府批準,水唇鎮政府決定重新選址,遷建水唇中學,并為此“征用”包括石馬村在內的集體土地共計約200畝。隨后,在獲得了80萬元上級撥款和300萬元校友會募捐款后,新水唇中學破土動工。 2005年,一次規劃調整,讓水唇中學新校區的建設突增變數。 水唇鎮政府向南方農村報記者出示的相關文件顯示,2005年5月23日,時任陸河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帶領有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在水唇鎮政府四樓辦公室主持召開“水唇鎮城鄉工業一體化建設工作協調會議”。會議認為,水唇中學新校區的原建設規劃已不適合當前發展需要,決定用水唇中學新校區北側的45畝土地,置換位于新校區規劃建設范圍內、原由石馬村村民耕作的33畝土地。 “調整時沒有征求村民的意見,才導致了后來的一系列誤會。”邱偉聲說。 隨后,在許多石馬村民并不知情的情況下,水唇鎮政府將上述33畝土地劃給了陸河建發房地產有限公司,后者則將手中位于水唇中學北側的45畝土地交給水唇中學用于新校區的建設。 2005年下半年,陸河建發房地產有限公司開始在置換后得到的33畝土地上修建別墅。一年后,名為“佳源苑”的高檔住宅小區宣告竣工。 協商 補償數額相差懸殊 圍繞原規劃的學校用地被建成別墅問題,石馬村民與鎮政府、水唇中學進行數次協商,但因各方分歧較大,始終未果。 在石馬村,許多人認為,鎮政府以建校為名從村集體拿走土地搞房地產開發,按照其與水唇中學在征地協議中的約定,村民有權收回土地。不過,眼看33畝土地已經建了別墅,許多石馬村民已不寄希望于將土地恢復原狀,而是要求分享土地被進行房產開發后的增值收益。“生米已經煮成熟飯,我們只能讓對方通過別的方式進行補償。”一位年輕村民向南方農村報記者表示。 “這幾棟別墅的房價大多在每平方米1000-2000元之間”,一位石馬村民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村民向水唇鎮政府開出的條件是:33畝土地每平方米補償1200元,共計2640萬元;此外,還要劃撥15000平方米宅基地給石馬村民。 2月18日,邱偉聲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水唇鎮政府每年的財政收入僅為100多萬元,石馬村民提出的補償條件無法接受。“政府方面的意見是,每畝補償4800元,33畝土地共計補償158400元,另外再安排2000多平方米給石馬村做留置地。” 2月14日,鐘九艷等7名石馬村代表與鎮政府、水唇中學的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迄今最新一次協商。雖經數番唇槍舌劍,由于在補償款問題上存在鴻溝,雙方仍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最新消息稱,水唇鎮政府提出的補償方案已經提升為20萬元再加20畝補償地。一位石馬村民向南方農村報記者表示,對于這一數額,他們可以“考慮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