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2月17日訊 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職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將從20萬元提高至 60~ 70萬元。2月17日上午,記者從全市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獲悉,《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工亡賠償標準提高至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倍,提高了高危行業企業的準入門檻,同時建立生產安全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
????僅保障正式職工
????在《意見》中,工傷事故死亡職工的一次性賠償金是最受關注的焦點。據了解,新《工傷保險條例》20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 ,調整為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倍計算。
????“以往青島市對工亡的一次性賠償金約20萬元,新標準實施后,補償金額將上升到60萬元至 70萬元。”市安監局賀照興副局長介紹,其中的“工亡職工”必須是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職工,如果是非法用工,應當獲得保險補償的部分將由企業承擔。
????同時 ,《意見》還提出試點推廣企業安全績效工資制度,安全績效工資原則上不低于員工收入的20% 。探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人身責任保險制度、高危行業企業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
????高危行業門檻抬高
????本次公布的《意見》中也提高了高危行業企業的準入標準 ,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得低于5000萬元。增設“符合安全生產標準”作為高危行業企業準入的前置條件。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違規建設的,要立即停建 ,情節嚴重將予以取締。
????此外,對未設立化工園區的區(市),不再受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一書兩證”的申請和安全設立審查申請。
????將建“黑名單”制度
????下一步,如果企業無視生產安全,將被拉到“黑名單”。《意見》中提到,青島將建立生產安全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對于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較大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企業 ,一年內將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 、用地審批、證券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續保費率浮動、風險抵押金繳納額度調整等的重要參考依據。(記者 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