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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稅局日前發布2011年第一號稅務公告,對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進行調整。其中將開發銷售高檔商品房的征收稅率提高了一個百分點,這意味著今后購買高檔別墅可能要比以往多掏一些錢了。 《公告》明確規定,對開發建設并銷售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仍不預征土地增值稅;對開發建設并銷售政府限價商品住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1%;對開發建設并銷售普通住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2%。對開發建設并銷售非普通住房(含別墅)和非住房(包括商業用房、寫字樓等),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3%。 據了解,此次調整后,開發非普通住房和非住房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比原來提高了一個百分點,這也意味著開發商開發建設此類住房比以前要多出一些成本,這些成本很有可能將來要轉嫁到買房者的身上。此次調整自今年2月1日起實施。(何君) 買房不到一年就賣出房主全額繳了營業稅 我市產生個人住房轉讓全額征收營業稅首筆稅款 本報訊 1月2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 1月28日上午,納稅人姜某到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二手房稅費繳納事宜,經稅務人員核實,其收件 日 期 為 1月 28日,該住房為 20余平方米的普通住房,購買不足一年后出售,需全額繳納營業稅7000元。該納稅人成為新政策實施后第一位全額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本報記者 何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