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豪門深似海”,但自認聰明的賈靜雯“偏向虎山行”。2005年,賈靜雯未婚先孕,入豪門的第一步竟是被要求驗腹中BB的DNA,就這樣她也義無反顧地與孫志浩結了婚。但其實,婆家一直在埋怨討了個沒學問的媳婦,男方也多次被證實朝三暮四,偏偏賈靜雯又不甘心遵夫家旨意了斷自己的演藝生涯,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危機四伏。
直到2009年4月,賈靜雯召開發布會聲淚俱下痛訴丈夫帶走女兒,婚變終于全面爆發。此后,賈靜雯赴美尋女并與孫志浩辦理離婚手續,爭女大戰也隨之展開。曾經的恩愛覆水難收,4年的夫妻情分也變得薄如蟬翼,離婚后,兩人各展神通欲置對方于“不復境地”,為爭奪女兒梧桐妹的撫養權鬧上法庭。賈靜雯為此傾盡積蓄,一度生活陷入困境,孫志浩則不惜背負罵名,除決意向賈靜雯討回房子及聘金外,還要求瓜分賈的婚后財產2600萬元新臺幣。
賈靜雯在看到孫志浩的索產要求后,也氣極地發聲明披露家暴事實及金錢糾葛,強調曾匯款160多萬元新臺幣還給孫家,而孫志浩并未付給她和女兒任何生活費。至此,一場離婚大戰如箭在弦,豪門家丑、對簿公堂之后,這對勢均力敵的冤家還將上演怎樣驚人的戲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