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價格壟斷規定》指出,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八種價格壟斷協議: ????(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和服務(以下統稱商品)的價格水平; ????(二)固定或者變更價格變動幅度; ????(三)固定或者變更對價格有影響的手續費、折扣或者其他費用; ????(四)使用約定的價格作為與第三方交易的基礎; ????(五)約定采用據以計算價格的標準公式; ????(六)約定未經參加協議的其他經營者同意不得變更價格; ????(七)通過其他方式變相固定或者變更價格; ????(八)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價格壟斷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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