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孩子們稱為“清姐姐”的孫正清輔導陳開順小朋友領讀英語。 畫刊:大學生志愿者關愛留守兒童 心中種上太陽 建立流浪兒童救助機制 提案人:全國政協委員 張禮慧 內容摘要: 在我國現有法律中,并沒有體現國家對流浪兒童負有的法定職責。現行的民政部關于流浪乞討人員管理辦法規定:“對拒不如實提供個人情況的,不予救助。”但相比成年人,未成年人本身缺乏明辨力和自制力,更需要社會采取主動措施使其接受救助。但當前并沒有明確,也沒有規定要將流浪兒童與流浪成年人分開管理的制度。 提案建議: 建立一套對問題家庭的社會干預制度,救助困難家庭,指導父母家庭教育方法,監督侵犯孩子權益的監護人,幫助營造安寧、幸福的家庭環境,從根本上預防流浪兒童的產生。 盡快建立全國性的流浪兒童監測救助網絡。采取措施,確立以回歸各類家庭為主的安置原則,為流浪兒童尋找歸宿。 嚴厲打擊幕后教唆、脅迫流浪兒童的犯罪團伙,追究其監護人的責任,堅決遏制生而不養、養而不教的不良現象,并完善實施新《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章第五十三條規定,責權分明,切實維護兒童的合法權利。 打擊拐賣兒童犯罪行為 提案人:全國政協委員 濮存昕 內容摘要: 去年以來,中央政法委、綜治委、公安部、婦聯等相關部門部署全國打擊拐賣兒童、婦女專項行動,取得重要成果,失蹤兒童DNA庫已經初步建立。但政府一定不能只進行兩年的專項斗爭就停止。據民政部估計,全國流浪乞討兒童數量在100萬—150萬左右。而大量案例顯示流浪乞討兒童中很多屬于被成年人強迫乞討,一部分正是被拐賣的兒童。 提案建議: 全國公安系統應盡快建立起一支專業的打拐隊伍,各地公安機關應當設立專門的打拐機構,配備必要的編制和專項經費。 完善相關法律,建議將該罪名與國際接軌,重新確定為“販運人口罪”。 加強流浪乞討兒童救助工作,由公安部門聯合城管部門、民政部門、婦聯開展全國清理、救助流浪乞討兒童專項行動,并將這一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基層政府政績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