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不支持醫方“省醫學會鑒定更權威”的上訴理由
新快報訊 記者 黃瓊 報道 新生雙胞胎姐妹因醫院治療不當不慎吸糞窒息,妹妹不治姐姐也罹患重癥。家屬認為嬰兒死亡是醫院貽誤治療造成,遂訴至法院索賠57萬余元。前日,廣州市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判定醫院承擔七成責任,賠償雙胞胎及產婦共42萬余元。 一審:醫方承擔七成責任 據事主王強(化名)訴稱,2007年8月,其身懷雙胞胎的妻子徐敏(化名)預約來到番禺祈福醫院待產。后在實施剖宮產手術中,小女兒娩出時出現 “新生兒胎糞吸入綜合征”,但醫生卻診斷其為“雙胎輸血綜合征”。一個多小時后才將小嬰轉往兒科治療,直至患兒出生近兩個小時才實施插管手術,直接導致其呼吸衰竭直至死亡。番禺區法院采信廣州市醫學會的鑒定結論,認定醫方救治措施不夠及時有效,導致患兒經搶救無效死亡,一審判定醫方承擔70%的賠償責任,判處醫院為小女兒死亡賠償37萬余元、為大女兒賠償4萬余元、加上對產婦的賠償等共42萬余元。 終審:拒絕醫院“有利”鑒定 對此,祈福醫院不服提出上訴,認為廣東省醫學會的鑒定更為客觀和權威,不應對其全面否定,要求撤銷原判。廣州市中院經審理后認為,三份醫學鑒定都是原審法院委托所作的鑒定結論,其證據效力應從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上來進行考量,祈福醫院稱省醫學會的鑒定更權威來否定其他醫學鑒定,不予支持。 遂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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