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居民張某(化名)將親生子以6000元“送”出,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拘。昨天,記者獲悉,考慮到孩子身心未受傷害,妻子原諒張某,通州檢察院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 網上發帖找“撫養人” ????張某28歲,老家在通州某村,妻子2008年生下兒子。張某工作不穩定,其妻在洗浴中心打工,月收入僅1000多元。兒子給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帶來很大壓力。 ????今年1月,張某失業,在家照顧孩子。張某自作主張上網搜尋撫養人,在一個叫做“收養吧”的地方發帖,留下了QQ號和手機號,稱希望將兒子送養。 ????送兒子收6千“感謝費” ????山東的魏先生(化名)聯系張某希望領養兒子。據介紹,魏先生36歲,常年在外打工,要孩子是為了滿足老人抱孫子的心愿,以便回老家時和父母說是親生的。 ????今年2月6日,張某和魏先生面談。張某索要2萬元感謝費,魏先生當時稱“太高了,這不成賣孩子了嗎?” ????魏先生將感謝費降到6000元,并和張某簽了領養協議,稱是“無償送養”,6000元是領養方自愿給的“感謝費”。當天,魏把孩子抱走。 ????瞞不住妻子報案被拘 ????當天,張某妻子回家找兒子時,張某說把孩子送到了托兒所。其后,妻子每次找孩子,張某都以各種理由推拖。4個月后,實在瞞不住了,張某才如實交代。 ????妻子非常憤怒,6月6日,她和丈夫到派出所報案,希望警方能將孩子尋回。 ????經過偵查,警方發現張某涉嫌販賣親生子,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將張某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審。 ????檢方作出不起訴決定 ????8月5日,公安機關找到魏先生,將孩子抱回北京。案件材料顯示,魏先生一家對孩子產生了感情,但因不是通過合法手續領養,于是將孩子送還給警方。 ????警方發現,孩子身心并沒有受到傷害,被撫養得很好,于是沒有追究魏先生的責任。張妻說,孩子比以前還要白胖,也原諒了張某。 ????近日,經過審查,通州檢察院對張某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 ????■ 釋法 ????讓孩子有家庭檢方不起訴 ????辦案檢察官解釋,張某從2萬將價錢協商至6000元,有牟利目的。根據刑法,將孩子送人并牟利,犯拐賣兒童罪。 ????但張某將兒子“送出”前,曾找過幾個人家,選擇魏先生是因為其人不錯。這說明張某確是因無力撫養才作此決定。其次,張某積極認罪,獲其妻原諒。考慮到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故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 鏈接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2條規定:對犯罪情形輕微,不需要判決刑罰或免除刑罰的,檢察院可作出不起訴決定。酌定不起訴的適用條件有兩層含義:一是嫌疑人已構成犯罪;二是該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可免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