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新聞網11月19日訊 昨天,我市出臺《2010年青島市住房保障狀況白皮書》,最新規劃2011年至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建設情況。2011年至2013年,青島將建設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6萬套,市區將開工建設限價商品房3萬套,預計至2013年,我市至少有10萬戶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得到改善和解決。
???? 新規劃解決3萬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計劃以限價商品住房方式,改善3萬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記者將為您全面解讀2011年至2013年青島保障房建設新規劃。
????2011至2013年廉租住房制度新規定
????《2010年青島市住房保障狀況白皮書》規定其申請條件。根據我市廉租住房政策規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的單身人員(以下統稱申請人),可以申請廉租住保障:
????(1)家庭成員應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含)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610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0平方米(含)以下;(4)家庭財產在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含)以下;(5)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廉租住房保障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相結合的方式,貨幣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實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住房,并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建為主的方式,建設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應,廉租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新建廉租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應當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按照我市出臺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裝修配套標準》要求,統一廉租建設項目的裝修和配套標準,切實做到“面積不大、功能齊全”,滿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入住要求。
????政府投資配建的廉租住房,竣工后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接管為國有直管房產,委托房屋所在地區房產經營單位經租。
??????2011至2013年公共租賃住房制度新規定
????申請條件上,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的單身人員可以申請我市公共租賃住房:(1)家庭成員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有一人應達到5年以上;(2)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0平方米以下;(3)人均月收入高于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標準(610元),且最高不超過經濟適用住房收入標準(1277元),即人均月收入介于610-1277元之間;(4)家庭財產總額在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4倍以下。正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建設要求方面,在建設模式上,我市主要采取集中建設和分散配建相結合的方式,套型建筑面積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根據《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裝修和配套標準》,規定公共租賃住房要實施必要的裝修,鋪裝地板,安裝節能燈具,廚房、衛生間的墻面和地面鋪貼瓷磚,安裝廚柜、洗菜盆、衛生潔具等必要設施,滿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入住要求。
????后期管理上,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竣工驗收后,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接管為國有直管房產,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區房產經營單位經租。區房產經營單位應按照我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租金收繳、維修養護以及房屋使用情況定期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公共租賃住房不予辦理承租家庭的戶籍遷入手續。市、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對房產經營單位經租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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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配租(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表
?????2010年市內四區計劃開工保障性住房建籌項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