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響應國務院遏制房價過快上漲通知要求 從今年4月份開始全面檢查 根據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家住建部、國土部、監察部《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通知》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快住房建設的意見》要求,市國體資源房屋管理局自今年4月份開始,對市 青島出臺商品房銷售市場監管3個規范性文件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調控政策,市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制定了《青島市商品房預售備案管理暫行規定》、《青島市商品房預(銷)售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和注銷房預告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等3個規范性文件,已經市政府同意下發,標志著我市對規范商品房交易市場秩序打出組合拳。 商品房預售方案管理規范項目建設、銷售等內容 《青島市商品房預售方案管理暫行規定》剛性要求開發企業預售方案須明確項目建設、銷售等相關內容,并結合市場實際,并對預售方案中申報價格、一次性公示全部準售房源、自留房源比例、銷售代理機構備案等作出了明確要求,并特別規定“預售方案申報價格需調整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重新申報備案。預售方案申報價格調整未予備案前,準售房源仍按原申報價格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停止銷售”。 商品房預(銷)售信息公開管理 規范開發企業信息公示行為 《青島市商品房預(銷)售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規范開發企業信息公示行為,強制性規定開發企業一是在售房現場設立統一的證件、文件和房屋信息公示欄;二是在售房現場設立信息查詢處,為購房者提供樓盤相關信息查詢服務;三是要求售房現場須與“網上房地產”公示信息保持一致等,保障購房者知情權,改變長期以來購房者在市場信息方面的弱勢地位。 規范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和注銷商品房預告登記有關問題 《關于進一步規范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和注銷商品房預告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界定了撤銷商品房合同備案的相關情形,并對撤銷審核、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虛假合同而后又申請撤銷備案變相捂盤、炒作、套取貸款等或明知購房人投機炒房、與購房人編造虛假材料騙取撤銷、注銷登記的,房屋交易登記管理部門應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暫停其商品房網上簽約,同時記入房地產信用檔案并予以曝光,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嚴格規范商品房買賣行為,防止變相捂盤、炒作、投機性購房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昨天的通報會上,市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負責人說,商品房銷售市場是房地產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尤其在市場快速發展的初級階段,更是市場運行態勢的晴雨表。為切實維護群眾切實利益,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對變相預售、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政府決不姑息手軟。 希望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珍惜房地產市場的當前局面,守法、守約、守信,在追求經濟利益和擔負社會責任方面尋求平衡,與政府部門共同努力,維護和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實習生 趙維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