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宇春新戲演打女 經紀人:可能是中介亂要價 記者昨日采訪了曾經當過歌手經紀人的高小姐,對于40萬的價位,對方表示太離譜,“歌手宣傳期上節目一般都沒有通告費,去外地也就是對方負責機票和食宿。”在臺灣,一哥吳宗憲上綜藝節目要價8萬臺幣(約不足2萬元人民幣)。去年圣誕節張靚穎來西安一家酒店演出,出場費是50萬,但圣誕檔期,所有藝人的身價均有上調,張 而數月前“快男”來西安簽唱,4個人的出場費也沒有超過10萬。而連線20分鐘卻開出40萬元,李宇春究竟為何能要這么高的通告費? 記者昨日致電為春春開出40萬價碼通告費的潘先生,對于記者強調這是媒體的宣傳節目,不是商演,他表示:“說白了,李宇春這樣的藝人需要宣傳嗎?”并建議可以將活動搞成商演性質,時間可以延長,但費用是45萬到50萬左右。對于他的身份,潘先生表示自己的公司專門負責李宇春的商演、代言等商業活動。 隨后,記者又采訪到李宇春的經紀人胡英鶇,她強調,“首先我要強調的是,我們公司的藝人上媒體這種連線的節目,無論什么級別的藝人,都是不會收費的。”胡英鶇表示可能是遭遇了中介,“我們已經和電臺聯系上了,他們找到的那個潘先生和公司我們都沒有聽說過,這個事情我們已經轉交到公司的法務部跟進了。” (記者 羅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