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平涼市涇川縣一名6月大男嬰呂洋被開水燙傷后,家人在平涼市歷經三個多小時輾轉了四家醫院,均被“沒有專科燙傷醫生”為由拒之門外,該男嬰最終因搶救無效在平涼市人民醫院不幸夭折。 病急投醫 屢遭婉拒 23日15時30分許,呂家的一只貓將暖壺打翻,開水嚴重燙傷了小孩。家人立即抱著他趕往縣城,得知縣醫院沒有醫治條件后,便向親戚借了些錢,雇車趕往平涼市人民醫院就診。在外打工的父親呂小鋒聽說孩子被開水燙傷后,惶恐之中趕回平涼。遺憾的是,一家人的努力依然沒能挽回兒子幼小的生命。 患者祖父呂貴倉介紹說,當日17時20分許,凄慘啼哭的呂洋被家人抱進平涼市人民醫院時,門診已下班。隨后,他們沖向住院部護士站,要求立即住院治療。一位姓陳的值班護士給出的答復是,燒傷科主治醫生不在,讓他們去平涼市第二人民醫院。 無奈之下,呂洋的家人又抱著他奔向平涼市第二人民醫院,骨科(燒傷科)的一位醫生對呂洋的傷口進行了簡單的處理包扎后告訴他們,孩子傷勢比較重,可以選擇住院治療,但他是骨科醫生,對后果不承擔責任。 情急之下,隨同的親朋們建議去附近的武警醫院和一家私立醫院看看,但得到的結果都是以“沒有主治醫生”或“無法治療”為由被拒絕。 歷經奔波,19時40分許,慌亂中的家人帶著呂洋又回到了平涼市人民醫院。呂貴倉說,在反復懇求之下,20時許,陳姓護士給燒傷科的另外一位醫生打了電話,并且通知了其他的值班醫生。此時,呂洋的哭鬧聲逐漸變小。 院方兩萬元“扶貧” 平涼市人民醫院醫務科科長張麗娟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當日20時20分許,聞訊趕來的醫生們對患兒進行了搶救,但其呼吸及心跳均已停止,后經心電檢查后證實已死亡。 張麗娟表示,醫院對呂洋夭折“不承擔任何責任”,原因是他的家人當日并未在醫院辦理掛號或住院等任何手續,未形成醫患關系。值班的護士當時也是怕耽擱了孩子,出于好心才建議去其他醫院。 張麗娟還說,事后,在呂洋家人糾纏不休的情況下,醫院起草了協議答應付給其兩萬元補償。 接受記者采訪時,張麗娟顯得非常氣憤。“既然對方拿了錢,又簽了協議,他們不講信用,真是卑鄙,我們辦公室的門就曾被他們這樣鬧事的患者家屬弄壞。”她說。 呂小鋒告訴記者,事發后,平涼市人民醫院擬定一份《糾紛處理協議》,主動提出愿意補償他們兩萬元,但不承認院方與呂洋的夭折有任何關系,只是鑒于他們家庭實在貧困,所以算是一筆“扶貧款”。 對于一貧如洗的呂小鋒來說,在農忙的季節里,他卻因為買不起種子和化肥,使一家人聊以為生的8畝土地荒廢著。思前想后,為了今后的生計,他無奈之下在協議書上簽了字。 夭折嬰兒家人欲討“說法” 張麗娟表示,孩子生命垂危的時候,醫院也想全力搶救,燒傷科的醫生僅用10分鐘就趕過來了。給呂洋家人兩萬元錢只是出于同情心,考慮到他們家境非常困難。 呂洋的家人認為,其一,國家衛生部早已明文規定“首診負責制”,對需要緊急救治的患者,首家醫院不得拒收。既然燒傷科醫生能在短時間內趕到醫院,為什么建議他們轉院呢?顯然是醫院怕擔責任。 其二,平涼市人民醫院堅決否認自己應對呂洋的夭折負有任何責任,但為何又要用錢來換取一份協議,如果僅僅是出于同情,還有很多更值得同情的弱勢群體存在,如果醫院每回都有如此的“愛心”,是否有些出手過于闊綽。 其三,作為平涼市最大的醫院,以“沒有專科醫生”來搪塞等待急救的患者,這樣的悲劇何時是個頭? 記者在采訪中注意到,呂洋被家人抱到平涼市人民醫院門診的時間是8月23日17時21分,而門診此時已下班。但記者從醫院了解到,該院門診的下班時間是17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