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工程款首先付工資 征求意見稿顯示,工程承包單位追回的拖欠工程款應當優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務工人員工資。因發包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與承包單位結清工程款,致使承包單位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的,由發包單位先行墊付,墊付的工資額以拖欠的工程款總額為限。 另外,如果因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致使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的,由發包單位督促清償;無力清償的,由 同時,征求意見稿還顯示,發生勞資糾紛時,施工企業應當主動與務工人員協商解決,建設、監理單位應當參與調解;調解無效的,糾紛雙方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記者了解到,于今天出臺的政府規章《青島市建筑工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示時間為6天,市民如有意見和建議可于10月26日前反饋。聯系地址: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二處,郵編:266071,電子信箱:faguierchu@163.com,聯系電話/傳真:85911500。(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實習生 趙維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