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年來,全國各地問題食品、藥品事件屢屢發生,極大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這些事件的背后折射出諸多問題,直接引發了相關企業的誠信危機,暴露出執法部門的監管缺失和乏力,也讓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一定影響。一方面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懂得怎樣維護自身的權益,但另一方面巨大利益的驅使,也使得某些產品功效被無限放大,竟然冠以“國寶”字樣。在日前接到廣西消費者的投訴和所提供的產品中,記者意外地發現“國寶”、“植物界大熊貓”、“茶族皇后”,這些頗具視覺沖擊的廣告詞都大大的印在廣西桂人堂金花茶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系列產品包裝盒上。 就消費者反映的問題,記者專程趕赴廣西調查核實后,逐步揭開了廣西桂人堂金花茶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寶茶”的神秘面紗。 消費者:打著“國寶”旗號宣傳 誤導后頻頻“中招” 據了解金花茶屬山茶花科,是山茶花家族中唯一具有金黃色花瓣的品種,享有“茶族皇后”之美譽,具有極高的科研價值和觀賞價值。同時,金花茶又是一種較古老的原始植物,坐果率低,難以繁育,且分布狹窄,被視為“植物界的大熊貓”。廣西是金花茶的現代地理分布中心,被譽為金花茶的故鄉。 2010年3月30日,金花茶被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列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一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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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購買廣西桂人堂金花茶產品的消費者反映,看廣告打得這么好,都宣傳是國寶了,應該是沒問題。“到底是不是國寶,誰也不知道,也沒有見產品上有任何的關于國寶的鑒定書。” 根據消費者反映的情況,記者首先登錄廣西桂人堂金花茶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網站,發現網站上確實有“國寶”、“植物界大熊貓”、“茶族皇后”及“具有調節血脂、血糖、降低膽固醇、延緩衰老等功效”等夸大虛實的廣告宣傳字眼。 然后,記者走訪了廣西南市數十家茶葉店及超市,均未發現國寶金花茶銷售。記者來到南寧市茶葉一條街--“10+1”商業大道走訪四五家茶葉銷售店后,發現有一家茶葉店擺有國寶金花茶的產品,生產廠家為廣西桂人堂金花茶公司。于是記者購買一盒價值78元的袋泡金花茶,并開具了發票。記者拆開盒子,查找一遍并未找到說明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顯然,記者所購買的廣西桂人堂金花茶公司的產品袋泡金花茶,沒有達到以上國家要求。 桂人堂金花茶公司對此情況如是說,“如今市場上大多數產品說明書均打印在外包裝盒上,桂人堂金花茶公司的產品說明書也均打印在包裝盒子上。” 記者詳再次翻看購買的袋泡茶產品包裝盒,發現盒子上只有關于金花茶的生長分布、營養成分等方面的介紹。 相關部門:金花茶是“國寶”沒有權威部門鑒定 就金花茶是否是國寶?防城區林業局一李姓副局長答復記者說,金花茶未列入國家一級保護植物。 調查中,發現莫名奇妙的“國寶”茶葉無說明書,不得不讓人疑慮。隨后,記者從網上查閱了金花茶相關信息,網上對金花茶的報道均未出現“國寶”兩字,為何企業在自己的產品包裝及企業標識(名片)上都冠有“國寶”二字呢? 9月27日下午,帶著金花茶是否是國寶的疑問,記者走訪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在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一名工作人員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說,金花茶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廣西一級重點保護植物。林業部門對野生植物的類別是分類分級劃分的,不會對保護植物冠之以“國寶”稱謂。金花茶被稱之為“國寶”,是民間通俗的叫法,并非林業部門的鑒定標準,也沒有任何相關的鑒定書。至于某些金花茶企業以“國寶”為賣點對產品做廣告宣傳,并不需要林業部門的相關鑒定書。對于這些企業行為是否涉及虛假廣告夸大宣傳的問題,得咨詢工商部門。 廣西花卉協會的副秘書長李凱告訴記者,桂人堂金花茶葉公司是他們的會員,他們協會主要是對花卉方面的知識進行學術交流和研究工作,廣西的確是金花茶的資源地,但他們對金花茶的研究還比較少。對于某些企業用“國寶”字樣做產品宣傳,并非是他們協會管轄的范圍,那是企業的經營之道。他們只是一個民間組織,如果企業不經批準,打著協會的旗號出去做宣傳,協會才會出面管制。“2010年3月30日,金花茶被列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一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但并未列入國家一級保護植物,只是廣西第一批野生保護植物,是否是‘國寶’需要權威專業的機構鑒定,目前市場上生產的金花茶是人工培植的,屬于二級植物。” 廣西南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科一名工作人員對記者就桂人堂金花茶產業集團公司在生產的產品中借“國寶”之名宣傳是否涉嫌虛假廣告宣傳,沒有定論;金花茶是否是國寶也沒有相關部門的鑒定。 從相關媒體的報道中,(富新公司,原桂人堂公司的前身)廣西桂人堂金花茶公司曾在生產批號及虛假宣傳功效上遭到消費者的質疑。早在2007年時,南寧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接到過消費者對廣西桂人堂金花茶公司生產的金花茶的投訴。工商局在審查前述經銷商提供的舉報材料時發現,富新公司目前只取得廣西衛生部門的食品批號,其產品金典御品牌金花茶口服液、金典御品牌金花茶濃縮飲液均屬于食品。根據《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食品不能宣傳療效和保健功能。 中國花卉協會茶花分會副會長游慕賢在2005年廣西桂林召開第二屆金花茶國際學術研討會上的致辭中說:“廣西是金花茶的故鄉和研究主力,這次研討會在加強對外交流合作和促進金花茶的研究開發方面有著重要意義,也為新品種推廣和品種登錄提供了機會。” 也沒有認定“金花茶是國寶”。 企業稱:“國寶” 是口頭禪 夸大宣傳很普遍 對此,廣西桂人堂金花茶公司總裁助理、董事辦主任楊澤林表示,金花茶沒有相關部門簽定是國寶,企業是從專家的言論上認定的。采訪中,楊澤林帶記者參觀了該公司的金花產品展示館。記者細細觀察展示館里的產品不下三十種,有金花茶濃縮液、袋泡茶、茶磚等帶有國寶字樣的系列產品。據了解,2009年12月,由廣西桂人堂金花茶公司協辦的防城市第一屆金花茶節在防城舉行。 記者從桂人堂金花茶公司提供的“國寶”一說是引用專家言論以及學術論文上的說法所提供的“金花茶論壇”資料上并未見有“國寶”字樣,也只是出現“中華國寶”、“植物界的大熊貓”、“茶族皇后”說法。 “我們企業所做的工作得到了政府的大量支持。”楊澤林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由防城港市防城港區林業局2010年4月27日下發的防區林[2010]19號《轉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一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通知》,抄送轉發的企業有:桂人堂、中港高科、百喜金花茶等公司。 記者從這份名錄上,并未見有“國寶”字樣的說明。 調查中,防城港一位市民如是說,“雖然金花茶被防城市政府指定為防城港的市花,以金花茶大做文章的企業為數不少,但不管如何應遵照相關規定合法經營,沒有那樣功效的硬打那樣的廣告欺騙消費者這點是不可取的。” 大多數消費者認為,廣西桂人堂金花茶公司借用“國寶”大做文章違反了國家廣告管理法規,是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 就消費者認為金花茶產品屬于食品,不能宣傳療效和保健功能一說,桂人堂金花茶公司認為這是把金花茶與金花茶產品混淆了,該企業并沒有對金花茶產品作療效和保健功能方面的宣傳,說明書上注明的是植物金花茶的療效和藥用功能,并非金花茶產品。 防城區一位知情村民向記者反映,廣西桂人堂金花茶公司企業網站及宣傳冊中所說的金花茶種植基地有10000畝,實際只有1200畝左右,其中那梭基地100畝、東興膠東村500畝、上思金花茶生態種植觀賞園600畝。 對此,廣西桂人堂金茶公司認為種植基地面積并非不符合事實,該公司的種植模式為“公司+基地+農戶”,公司所說的“萬畝”是計劃,該公司對此項發展計劃是分期進行的,想必反映該公司種植基地面積不符合事實的村民是因為不了解,以至于對此造成誤解。 “既然是計劃,宣傳上也該標明是計劃吧。”反映情況的村民如是說,這明顯還是欺騙。 對于國寶一說,廣西桂人堂金花茶公司總裁助理楊澤林表示:“國寶只是當地眾人的一種口頭叫法,也就是所謂的口頭禪,所有的同行都是這么稱呼國寶的,現在哪個公司不在夸大其詞地宣傳呢? 2010年6月1日,衛生部網站發布公告:2010年5月20日,衛生部批準了金茶花、顯脈旋覆花(小黑藥)、諾麗果漿、酵母β-葡聚糖、雪蓮培養物等五種物品為新資源食品。其中要求,金花茶在標簽、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此外,多名股民向本網反映,廣西桂人堂金花茶公司自2008年起至今欺騙股民購買該公司原始股票一事。被桂人堂金花茶公司欺騙的股民已陸續聯系上記者,對此詳細情況,本網將進一步核實關注。(文/圖 萱萱 蔣林林 發自廣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