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日,家住鹽步富華村附近的衛先生向本報記者報料稱,自己孩子所就讀的兆嘉苑幼兒園在放假完后需繳交10月份的保教費和伙食費,不過10月份因為放假上學時間少了1/4,上學的費用卻“一分不能少”。而園方解釋稱,不退伙食費是沖抵了之前為孩子買禮物等一系列花銷。對此,南海區教育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表示,幼兒園的這種作法涉嫌違規,本月放假期間的伙食費按規定要退還給家長。
家長:放假一周還照收伙食費? “為啥十一放假孩子都沒回幼兒園,可是放假期間的伙食費都不能退呢?”昨日,家住鹽步富華村的衛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昨日上午去幼兒園繳納保教費時,被告知仍要繳納600元的費用。“這筆收費包括150元每月的伙食費和450元每月的托費。”衛先生表示,自己向園方提出疑問,但卻被告知“退錢不可能。” 昨日,記者以家長身份咨詢了該幼兒園的老師。該老師表示,本月確實按照平時的收費標準收取了保教費和伙食費,但這樣做是有原因的。“按照托費標準只是付了周一到周五的費用,之前好長一段時間,本來周六是休息的,但是孩子可以自由選擇回學校自習,按規定我們可以多收每月100元,但一直沒收。”“那么周六沒回幼兒園‘自習’的孩子怎么辦?”該老師稱,此前有很多節假日,例如圣誕節、中秋節給孩子送了禮物,這筆費用就由本月的伙食費補還。 “十一”長假,其他幼兒園的收費是否有減免?記者致電咨詢了禪桂地區多家幼兒園了解到,大多數幼兒園采取的是退回部分伙食費用(按日計)的做法,至于托費則按一個月的標準照收,也有個別幼兒園表示因為退還伙食費比較麻煩,因此將這部分費用沖抵到其他支出中。 教育部門:伙食費不退還涉嫌違規 “幼兒園這個月假如不退還放假部分的伙食費,就涉嫌違規。”南海區教育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稱,按照規定,托管費是按月收取的,因此十一長假部分的托費不必退還。“但伙食費是按日算的,按規定一定要退還給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