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9月29日訊(YMG記者徐睿) 國慶節臨近,商家促銷活動又層出不窮,但很多促銷海報的后邊往往標有“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的字樣。對此,市消協提醒消費者,《消法》明確規定,最終解釋權等店堂告示無效,消費者不要因此放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市民 ????最終解釋權是霸王條款 ????馬上就到國慶節了,許多商場、超市開始推出一系列促銷活動。上周五,孫先生接到幾張宣傳單,說“在 ????孫先生堅持要求對方按宣傳單上所寫的兌換100元贈品。服務員指著宣傳單右下角一行小字說,“這不寫著嗎?‘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p> ????孫先生所遇到的糾紛,僅僅是“最終解釋權”的冰山一角。事實上,“最終解釋權”在生活中隨處可見。在美容院辦理會員卡,據說可以享受超低的折扣,年底還有大禮相送,可到時候就變卦了,因為要享受上述優惠,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消費滿多少金額;在商場拿代金券買小家電,服務員說了,一次只能用一張代金券;買一件“買一贈一”的服裝,拿到贈品之后發現,“贈一”原來贈的是扣子…… ????“超市能不能事先告訴我們顧客,這些優惠啊、折扣啊、這個券那個券到底應該怎么用,不要我們花了錢了,這才給出一堆限制,然后拋出一個‘最終解釋權’來,這明擺著就是霸王條款”,采訪中,很多市民對最終解釋權的存在感到十分不理解。 ????盡管對“最終解釋權”深感不平,可另一方面,許多市民在遇到類似糾紛時,往往不愿跟商家去費力計較,而是自認倒霉,“習慣了,‘買的沒有賣的精’?!?/p> ????商家 ????最終解釋權是為了避免糾紛 ????商家在促銷時,為何屢屢使出最終解釋權的“法寶”? ????芝罘區某賣場營銷部劉經理說,他們曾經也推出過類似帶有“最終解釋權”的促銷活動,但這絕對不是要去欺騙消費者,“我們是有品牌、有信譽的,‘最終解釋權’實際上就是為了減少和消費者之間的糾紛?!?/p> ????在劉經理看來,正規商場、超市的促銷活動,都是要經過一系列的策劃和宣傳,涉及到的細節非常多,很多內容在策劃階段可能還沒有想到,“這些沒有考慮到的問題,一旦發生了糾紛怎么辦?每個人的理解都不同,顧客說他對,超市也說自己對,聽誰的?這樣糾紛就不可避免了,所以,必須得有一方能起到主導作用才行。我們會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來決定某某條款具體怎么執行,當然也會充分考慮到顧客的利益?!?/p> ????另外一家超市的部門經理則認為,促銷活動是超市搞的,消費者也從中得到實惠了,至于促銷的具體細節,當然是由超市自己來決定。 ????消協 ????最終解釋權無效 ????市消協有關負責人指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早已作出規定,最終解釋權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此也是無效的。 ????消協認為,“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其實是商家和消費者簽訂的一種不平等條約,實質上就是一種格式合同。商家在宣傳單中標明自己享有“最終解釋權”,保護了自己的權益,但同時也剝奪了消費者的權益。根據《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這些內容,屬于無效條款。 ????據消協工作人員介紹,其實,最終解釋權和其它種種消費陷阱是密不可分的。明明應對贈品質量負責,商家卻百般推脫;明明預付費會員卡里還有錢,商家卻說會員卡已經過期,這一切都是最終解釋權在作祟?!跋M者的知情權不容侵犯。”消協建議消費者,消費前對于容易產生歧義的格式條款,最好先請商家解釋一下,明白其中原委之后再掏錢,而且盡量訂立書面合同。如遭遇“最終解釋權”陷阱,可及時向消協、工商部門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