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訊(記者 馬騰)“我本來想趁著國慶節期間辦離婚,但登記處卻說,要等到節后才行。”近日,市民李輝(化名)向記者反映這一情況。據了解,在今年“十一”長假期間,部分婚姻登記處的確不為市民辦理離婚手續。 ????李輝家住窯頭小區,結婚三年多,和妻子感情不是很好。半年前,妻子又調到徐州工作,這種分居兩地的生活,也讓兩人的感情更加冷淡。仔細和妻子溝通后,李輝決定離婚。 ????李輝說,妻子 ????“別人結婚是大事,我們離婚難道就不重要了?”他認為,婚姻登記處這種做法難說是合情合理。 ????歷下區婚姻登記處劉主任說,“十一”假期,登記員要專門為結婚的新人加班,工作量很大。而實際情況是,登記處人員少,最多只能抽出一個人辦理離婚手續。 ????“一般情況下,我們要求要至少兩名登記員同時在場,才可以辦理離婚手續,以免有不符合程序的情況出現。”劉主任說,這樣做是為婚姻當事人負責。 ????對李輝反映的情況,劉主任也表示,如果他真有特殊情況,可以帶好各項手續,先來登記處進行資料審核。再根據李輝妻子返濟的具體時間,雙方協商解決這個問題。 ????“十一”期間,其他婚姻登記處是否也存在這種情況?記者昨日走訪市內各婚姻登記處后發現,部分婚姻登記處對于市民“十一”期間辦理離婚手續,仍堅決在說“不”。 ????昨日,歷城區和天橋區婚姻登記處負責人說,盡管有打算在國慶節期間拿出一天時間值班辦理婚姻登記業務,但僅是辦理結婚登記。槐蔭區婚姻登記處表示,“十一”期間正常休息,不辦理各項手續。市中區婚姻登記處則表示,可以視婚姻當事人要求而定。“除非當事人真有特殊情況,一般我們在假期不辦理離婚手續。”歷城區婚姻登記處孫主任說,新人結婚,是為了選個良辰吉日。一般情況下,極少有人會專門挑日子來離婚。他認為,離婚雙方,若在意選一個特殊日子離婚,還不如不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