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我朋友通過匯通速遞從江西南昌給我發來郵件,內有一臺IBM筆記本電腦,價值18000多元。根據網上提供的快件追蹤信息,電腦8月4日到達匯通上海青浦派送站后就一直沒被派送。在此期間,快遞公司也沒與我聯系。8月8日我主動聯系快遞公司負責人,他表示第二天送貨。8月9日我又等了一天,直到晚上都沒收到。當我再次與他們聯系時,對方卻說,包裹在運送過程中遺失了。我覺得事情蹊蹺,便要求匯通速遞公司 ????根據王先生投訴,記者和匯通速遞公司取得聯系。接待人員劉小姐表示,對王先生的投訴公司已在處理中。根據相關規定,快遞公司對于未保價的郵件出現丟失或損壞的情況,只能賠償相當于3倍的郵資。王先生的本次郵資為15元。但考慮到王先生丟失的筆記本電腦價格昂貴,并在派送過程中遺失,所以他們愿意賠付遠高于3倍郵資的賠償金額,即1500元。 ????可是王先生表示,他的朋友即發件人在南昌發件時,快遞員并沒按要求主動提醒要保價。并且,發件人當初在發件時還再三詢問快遞員,貨品內容為筆記本電腦,是否需要在派送單上寫明。可快遞員卻說,貨品保價與否在運送過程中無關緊要。如果派送單上寫明電腦,說不定還會引起小偷注意。得知電腦丟失后,王先生先后聯系過工商管理局、公安部門、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但苦于缺少書面證據,難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電腦丟失難以維權,主要在于發件人未對貴重物品保價。此事也提醒廣大讀者,快遞貴重物品一定要保價,千萬不要貪圖省錢,否則就有可能“撿了芝麻丟西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