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9月7日訊(記者 王悅) 來自淄博的女子丁某,雖然是個“90后”,但是吸毒已經1年多了。以前曾因非法持有毒品接受過管制,但是深陷毒癮的她,在朋友的“幫助”下又開始販毒,并把賺來的贓款全部用來買毒品。此后丁某被公安機關抓獲,9月7日,記者從李滄法院了解到,丁某販賣毒品13克,因販賣毒品罪一審被判刑7年半,并處罰金1萬元。 ????今年20歲的女子丁某,初中畢業之后就從淄博市周村區來青,不過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記者了解到,沒有工作經濟來源就保證不了的她,在一次與朋友聚會中接觸到毒品,并開始吸毒不能自拔。她因為身上攜帶毒品被抓獲,于去年5月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市南法院判處管制。不過,丁某并沒有就此收斂,由于沒有錢供自己吸毒,她開始打起販毒的主意。 ????今年3月24日17時許,丁某從“上家”宋某(另案處理)處花了8000元買來冰毒13克,朋友部某(另案處理)向丁某提出欲購買冰毒,丁某將部某約至市南區東海西路的居民樓走廊處,丁某又以9000元的價格將13克冰毒轉手賣給部某。當日20時許,部某被警方抓獲 ,警方當場繳獲毒品1包(重13克),經檢驗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日23時許,丁某在市北區一家賓館被抓獲,警方繳獲毒品1包(重0.9克),經檢驗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9月7日,記者從李滄法院了解到,法院對本案進行了一審。“我吸毒1年多,我戒不掉毒癮。”法庭上丁某向法官解釋道。“我賣毒品換錢是為了吸毒,賺來1000塊錢接著從宋某那里買毒品了。”丁某供述說。法院審理認為,丁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類)而買賣,共計13克,構成販賣毒品罪,法院一審對其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并處罰金1萬元。 ????法官表示,他們在辦案中留意過一些“90后”以及未成年人犯罪,一些情節存在共性。由于上述人群年紀輕,學歷較低,很難找到穩定的工作,經常在社會上閑轉,加上法律意識淡薄,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拉攏”入伙,走上犯罪道路,在被抓判刑時基本屬于無業狀態。 ????■相關鏈接 ????販毒不論多少都要追刑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1000克以上 、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 、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200克以上不滿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滿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