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的薛先生一家還在為辦不下房產證而發愁 記者李振宇 昆明某區一副局長賣出自家一套安居房,買方卻辦不了房產證買方帶電視記者找上門,副局長激動之下說了一句——“你叫市領導喊我去喝茶嘛” 網友發帖指這位官員說話“太雷人”,她則反駁帖子內容失實 8月6日,有網友在昆明信息港()彩龍論壇()里發了篇帖子,說的是一位市民買了昆明某區 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樣的?近日,記者就該帖子及“風雷說法”節目中提到的這件事進行了調查。 看了電視,網友發帖質疑“雷人官員” 8月6日,網友“孫銘”看了昆明電視臺“風雷說法”欄目的一期節目。看完之后,這位網友在網上發了個帖子,夾敘夾議。帖子中,“孫銘”介紹了當期節目的內容。 節目說的是,昆明一市民買了昆明某區財政局副局長的一套安居房,也還完了銀行的貸款,但因為不符合買安居房的規定,辦不了房產證。無奈,該市民找了記者去暗訪。在暗訪的過程中,副局長“脾氣暴躁”,說自己已經“仁至義盡”。 安居房登記的主人是該副局長的丈夫,也是一名公務員。當“風雷說法”的記者問副局長“把安居房拿來買賣,是否合適”時,副局長說“這很正常”。問“占安居房是否不對”時,副局長說“非常正常,我周圍都這樣”。她還列舉了一些政府部門也有安居房的事情。 看完這個節目,“孫銘”在帖子不止一次地評論道:“這名官員很雷!” 帖子發布后,很多網友在網上發表了評論,有人想去找電視視頻來看,有人質疑:“昆明不知道有多少安居房被不明不白地賣掉了?”而更多的人質疑:“作為財政局的副局長,居然還能買到安居房?” 事情發端于6年前的一次安居房轉讓 本報記者輾轉找到了買房者薛先生和賣房的副局長,雙方都接受了采訪。 原來,這件事情,起源于2004年的一次安居房轉讓。 2001年,該副局長的丈夫申請到了一套安居房,房子位于梁源三期125棟,房屋面積114平方米,每平方米1100元,總價11萬余元。他簽訂了《昆明市安居工程住房售購合同書》,合同的第五條規定:安居房自獲得產權之日起5年之內,不得轉讓或進入交易市場;住滿5年之后,可按有關規定依法進入市場交易。 2004年,副局長在中介做了登記,想把房屋轉讓出去,當時距獲得房屋產權還不到5年。這時,薛先生一家想買房,看上了副局長家的房子,便以16萬余元的價格買了下來。但當時薛先生夫婦的戶口均不在昆明,不符合“安居房只能賣給昆明戶口的居民”這一規定。為了買房,薛先生找到有昆明戶口的弟弟,以弟弟的名字來辦手續。 薛先生說:“當時也擔心過買安居房可能會有問題,但中介說很多安居房都在賣,而且每個月都要賣出一兩套,不會有問題。之后我們才決定買副局長家的房子,而且當時認為她是公務員,應該不會出什么問題。” 雙方談妥價格后,副局長帶著薛先生到當時的昆明市安居工程建設管理處(安居辦)辦理轉讓手續。薛先生說,當時副局長動用了私人關系,在下班時間找安居辦辦理了手續,第二天還幫薛先生到銀行去辦了貸款手續,手續上的名字都是薛先生弟弟的。 2004年那會兒,安居房還沒有房產證。8萬元貸款的手續辦下來后,薛先生夫婦開始按月償還貸款。直到去年,考慮到女兒戶口不在昆明,上學不便,薛先生和妻子四處湊錢還完了貸款,想把房產證拿到手,然后把女兒的戶口轉到昆明。可到房管局一問,薛先生才知道:自己的弟弟雖然有昆明戶口,但因為弟媳已經有了一套福利房,不符合安居房申請的相關條件,無法拿到房產證。 辛辛苦苦還完了貸款,卻拿不到房產證,薛先生找副局長協商,但一直沒有結果。他沒辦法,便找到昆明電視臺“風雷說法”的記者去采訪。網友看了節目后,又在網上發出了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