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陜西橫山縣村民因礦權糾紛發生械斗,被媒體認為是陜西省國土廳對抗法院判決引發的
![]() ?陜西省國土廳長王登記。 ????陜西省國土資源廳最近連番卷入“以權抗法釀集體械斗”、“對抗省高院判決”、“干預最高法院判決”的輿論漩渦,但國土資源廳的領導表現“淡定”。 ????8月3日,南方周末記者在陜西省國土資源廳見到廳長王登記,他顯得信心滿滿:“除了心情不大好,平時吃 ????這場輿論風暴起于7月17日,陜西省榆林市橫山縣波羅鎮山東煤礦和樊河村群眾發生集體械斗。媒體報道指出械斗一事是因國土資源廳不執行法院判決,導致采礦權長期懸而未決最終激化矛盾引起。隨后,新華社發表措辭嚴厲的評論,批評國土資源廳“目無國法,把權力凌駕于法制之上”。 ????7月20日,針對陜西省國土廳的抗法事件,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對于法院的生效判決,行政部門不能夠干擾生效判決的正常履行。其機關報《人民法院報》亦對國土廳的行為作了批評性報道和評論。 ????8月1日《中國青年報》報道,在陜西省橫山縣,同樣是一起關于礦權糾紛的官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過程中,一份來自陜西省政府辦公廳的密函稱, “如果維持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將會產生一系列嚴重后果”,“對陜西的穩定和發展大局帶來較大的消極影響”。這份密函被指與陜西國土廳亦有關聯。 ????王登記向南方周末記者作了一番“夫子自道”,自稱是從人民公社的干部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他向記者列舉了他所經歷過的大陣仗:“我在榆林當市長的時候,2001年的7月16日一聲炮響炸死炸傷283個人,我整整弄了一年!榆林三岔灣四千多名群眾和政府對峙,長達6個月!榆林的油老板和我整整斗了五年!” ????這次“風暴”,在他看來,不過是歷經大風大浪之后又一次波瀾而已。 ????國土廳召集主審法官開“協調會” ????“為啥請法院的人來呢,就是要請他們講明白,他們到底判的是啥!” ????陜西國土廳的這份自信,較早表現在國土資源廳于今年3月1日主持召開的“波羅鎮山東煤礦采礦權屬協調會”。這次協調會被新華社等媒體認為是行政干預司法,搞“庭外審判“的樣本。 ????埋下這次風波的礦權糾紛發生于1999年,橫山縣山東煤礦原礦主樊占飛稱,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合伙人李釗,把采礦許可證上的采礦權人“樊占飛”變更為“李釗等人”。2002年,他把批準這一變更的陜西省國土廳告上了法庭。2003年,該礦每年利潤在1億-3億元之間,雙方的爭奪更加激烈。 ????此后八年,在橫山縣、榆林市兩級法院的一二審判決中,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均獲勝訴。2005年時,榆林中院院長忽然提出重審該案。這次重審令當時被告方代理人黃平穩(原國土資源廳法規處工作人員,現已退休)感到驚訝。黃平穩稱,中院開庭時,既未進行質證,國土廳提交的證據大部分也未予采信,最后國土廳敗訴。2007年,陜西省高級法院駁回了國土資源廳的申訴請求。 ????2009年,百名村民聯名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上書要求國土廳履行判決。這就有了2010年3月1日國土廳主持召開的“波羅鎮 山東煤礦采礦權屬協調會”。 ????陜西國土廳廳長王登記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了開協調會的理由,“協調會是為了應對信訪要求”。更重要的是針對法院判決,“為啥請法院的人來呢?就是要請他們講明白,他們到底判的是啥!”他回憶。 ????樊占飛的律師王西周回憶,3月1日上午9時,他們到達會議指定酒店,卻被安排到會議室樓下的房間里等候,工作人員的解釋是省內的專家學者、國土資源廳、省法制辦和省高院要先開一個內部會議。這個內部會議進行了八小時之久。 ????就在王西周等人等待的時候,國土資源廳的相關負責人已經給協調會定下調子。其中一名負責人提出,要認真了解糾紛原由和法院判決的確切含義,“關鍵是要端正樊占飛對判決的理解”。 ????時間到了下午4點多,房間里的電話才響起,領導要求樊占飛和王西周二人上樓開會。當二人進入會議室時,各單位負責官員、工作人員和山東煤礦代表均已在場。 ????二人入座后,當即由廳長王登記語氣堅決地宣布了三條專家研究之后給出的會議決議,包括:認定采礦權與樊占飛及村民毫無關系,山東煤礦補償給樊占飛800萬元作為招商引資獎勵,如有不服可向最高法院尋求法律救濟。 ????王西周聽到宣布之后幾欲崩潰,而當事人樊占飛則直接起身離開會場,被工作人員拽回座位。王西周當場怒斥:“專家給出這樣的意見不是出于無知就是別有用心。”協調會陷入僵局。 ????樊王二人被工作人員請回房間。不久之后,王西周再次被請進會議室,這次國土資源廳邀請的專家出現在會議上。最令王西周感到詫異的是,他發現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庭副庭長葛迪也列席其中,而正是葛迪于2007年駁回了國土資源廳的申訴請求。 ????從一份現場的發言記錄可以看出,葛迪此時態度鮮明,認為采礦權與樊占飛等人無關,立場上與國土資源廳高度一致,并支持以經濟補償的方式讓雙方達成和解。 ????王西周認為主審法官出現到被告組織的協調會上“十分荒謬”。新華社等媒體把之解讀為“以權抗法”、“以協調會代替審判”。7月 30日,南方周末記者致電葛迪遭拒。 ????陜西省國土資源廳的一名副廳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這次協調會之前,省廳已與當時的高院院長有過“全面溝通”,獲得了對方的理解,因此高院決定派出兩位庭長參加協調會,葛迪就是其中之一。 ????這名副廳長和當時列席此會的另一位專家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院長王周戶均解釋,該協調會只是應對樊占飛一方的不斷上訪,而并未針對法院判決。 ????但這樣的解釋,無法消除外界對國土廳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質疑。 ????借“維穩”干預司法 ????“稍微懂得點法律的人都會知道,法院的判決錯誤再大,都得走法律程序來糾正。” ????一位常年在陜北代理煤礦糾紛的資深律師認為:“國土資源廳的做法有很深刻的背景,在煤炭利益裹脅之下司法同樣面臨工具化的危險,這也是國土資源廳做出諸如召開協調會之類情緒化舉動的另一動因。” ????他介紹此前發生過多次法院的以不合理判決要求國土部門強制執行的案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漢中市曾經有一塊監獄高墻里的劃撥用地曾被法院強令要求國土資源廳劃給房地產開發商。 ????黃平穩在退休之前是陜西省國土資源廳法規處的工作人員,曾經作為山東煤礦糾紛一案中國土資源廳的委托代理人出庭。他認為,法院無權直接判處采礦權歸屬,否則就有干涉行政許可權的嫌疑。在他接觸過的類似案件中,曾經發生過法院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發出了協助執行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將屬于債務人的探礦權直接過戶到債權人名下的事件。 ????黃平穩在一篇探討采礦權判決爭議的文章中用詞微妙,“在處理司法權與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行政管理權之間的關系上,雙方都應嚴格遵守法律明文規定,互相尊重,各行其權,不得越權。” ????回歸到此案,采礦權在一系列行政訴訟案中并未解決。樊占飛一方勝訴后指控國土資源廳“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王西周律師認為,此案中采礦權歸屬是非此即彼的關系,即如果國土資源廳給李釗頒發許可證的行為違法,那么許可證就應屬于樊占飛。 ????而國土資源廳認為,采礦權是國土資源廳才有權授予的行政許可權,法院無權干涉行政權力。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物權法起草者之一尹田認為,在涉及采礦權的行政訴訟中,法院只有權判定行政機關行政程序上是否違法,在民事訴訟中同樣只能判定雙方合同是否有效,二者皆不可直接判定采礦權歸屬。在此案中,即使原告勝訴,是否有資格獲得采礦權依然要由國土資源廳來做出決定。 ????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則認為,問題就在于陜西省國土資源廳的“這種做法太低級了”,“稍微懂得點法律的人都會知道,法院的判決錯誤再大,都得走法律程序來糾正,堂堂一個省的國土廳開了個協調會,就推翻了法院的判決,不可想象。” ????所有為國土資源廳辯護的人都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尷尬的事實:從“山東煤礦采礦權糾紛協調會”到由省政府出面發密函給最高法院,一只行政操控的手同樣赫然可見。 ????據8月1日《中國青年報》報道,在陜西省橫山縣,同樣是一起關于礦權糾紛的官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過程中,卻收到一份來自陜西省政府辦公廳的密函。這份函件中有這樣的表述:“如果維持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將會產生一系列嚴重后果”,“對陜西的穩定和發展大局帶來較大的消極影響”。 ????這被解讀為以“地方穩定”對最高法院進行施壓。針對此函件,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教授認為,用一頂“影響陜西省社會穩定”的大帽子影響一個普通民事案件的審理工作,這是對司法權威的挑戰,帶來極壞影響。 ????經多位參與山東煤礦采礦權糾紛協調會人士印證,在協調會上國土資源廳的相關負責官員對會議也提出了類似的“期待”——“旗幟鮮明,態度明確,要以維護橫山、榆林乃至全省的社會穩定大局為重。”最終參加協調會的各方不歡而散。 ????扭曲的利益,失序的鄉村 ????“在煤炭利益的裹挾之下,村民往往成為一方爭斗的工具,煤炭帶來的財富卻很少落入他們的手里。” ????綜觀橫山縣山東煤礦一案前前后后的“廟堂”之爭,在利益“江湖”亦有錢權的投影。 ????在2010年3月1日的協調會上,波羅鎮書記馬樹榮作證支持李釗是真正的投資方,并抨擊樊占飛到處上訪鬧事,“為了達到目的,煽動欺騙個別人”。而南方周末記者在樊河村調查時,多位村民證實馬樹榮有多位親戚當時正在該礦任職。 ????8月3日,記者與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王登記在辦公室見面時,王登記強調國土資源廳與山東煤礦絕無利害關系,“媒體上說什么李釗在西安常駐了一個班子專門給各位領導送錢,我連李釗都沒有見過。我不敢說沒貪官,但這個事情上我敢說我們沒問題。” ????對于這次因最高法院關注而引起的波瀾,王登記強調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我們絕對尊重法院的判決。”他認為,這次事情引起廣泛關注,“完全是個別人有預謀有組織,通過個別不道德媒體策劃的行為”。 ????他沒有提及國土廳對械斗的影響。7月24日,記者在械斗發生地樊河村采訪時了解到,村里的大部分男勞力已經離開村莊,一部分因械斗負傷,一部分被派出所帶走,還有一部分外出“避風頭”。 ????煤炭利益扭曲了這里的地方治理。記者掌握的大量舉報材料顯示,在橫山縣長期存在著一支黑社會“大刀隊”,他們負責煤礦的“正常生產秩序”,多次被國內媒體曝光之后至今橫行鄉里。 ????廉高波是西北政法大學新農村建設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因為時常下鄉調研,他對陜北煤炭經濟崛起下的農村治理失序感到焦慮。他說:“在煤炭利益的裹挾之下,村民往往成為一方爭斗的工具,而煤炭帶來的財富最終卻很少落入他們的手里。” ????此次最高法院的表態引起了諸多媒體對司法獨立的期待,但這一事件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么簡單。廉高波認為:“司法獨立的討論不應僅僅止步于能否執行的問題,而更應延伸到司法如何獨立于權力和金錢之外。” ????時到今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仍陷入沉默之中。(記者 趙蕾 實習生 錢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