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工資水平、休假、福利的確定,企業要和職工集體協商,以維護職工權益。昨日,省人社廳下發《關于深入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彩虹計劃的意見》,要求從2010年到2012年,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在各類已建工會的企業實行集體合同制度。其中,2010年集體合同制度覆蓋率達到65%以上;2011年集體合同制度覆蓋率達到85%以上。對未建工會的小企業,通過簽訂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 ????據介紹,集體協商的重點是工資,而且以非公有制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為重點對象,推動企業與職工就工資水平(計件單價)、勞動定額等涉及勞動報酬的事項開展集體協商并訂立專項集體合同。 ????如果職工一方有協商的需求,需要通過嚴格的法定程序產生協商代表,并以書面形式向企業行政方提出協商要求,對方應積極予以回應,20日內必須給予書面答復,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進行集體協商。 (記者 陳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