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在屋外的攝像頭。李光明 攝
????房地產公司 “釘子戶的要求無法滿足”
????“張安房的要求那么高,讓我們如何能承受?”在蚌埠九通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華美嘉園的售樓處,一說到張安房,售樓處的負責人就搖起了頭。
????他告訴記者,張安房之所以拒絕拆遷,主要原因就是“拆遷補償談不攏”。
????據透露,張安房的房子實測面積94平方米,違建15平方米,為了照顧他,當初答應除了按照有關規定補償其相應房產后,再免費給他租一套房子,供老人有生之年居住。但是,張安房的要求是大家庭中5個男孩子各一套房。
????“就是想給,我們也不能給,其他的拆遷戶會來鬧的。”接受記者采訪的房地產公司負責人說,當地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也多次出面協調,但未能解決問題。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對于張安房的要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同樣認為無法滿足。
????在蚌埠市房地產管理局,工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一份2007年出具的有關拆遷安置裁決書,其中顯示張安房的房屋建筑面積為104.33平方米,同時,為確定有效建筑面積貨幣補償款,有關部門委托安徽中信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張安房的房子進行評估認定:有效房產價款為15.6078萬元。
????“拆遷戶到期的要還原入住,而因為他,導致我們的房子遲遲不能交付,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的壓力,現在還涉及到了違約賠償金的問題。”九通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這位負責人無奈地說。
????據介紹,2003年,該公司獲得了包括朝陽街在內的這塊土地的開發權,通過揭牌,公司取得了這宗棚戶區土地的使用權,也有拆遷的許可證,“一開始,這個小區有443戶,440戶都比較順利地搬遷,只留下了3戶,而這3戶是張安房和他的親戚。”這位負責人說。
????對于張安房所說的開發商雇人報復一說,該負責人予以了否認。
????“當然,張安房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拆遷方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不少于104.33平方米的產權安置房。另外其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附屬物補償費也會按規定給付。”有知情人向記者透露,“釘子戶”的要求無法滿足,所以導致雙方僵持到現在,根本沒有協商解決的基礎。
????博弈背后誰來結束這座“防御工事”
????沒有談判的基礎,雙方的“戰場”便轉移到了強拆和反強拆上。
????張安房為了防止自己的房子被強拆,活生生把自己的三層小樓變成了戰場上的“防御工事”:有獵狗巡邏防護,有電子眼監控,用自備發電機發電,每隔一天蹬著三輪車出去取水……完全是“戰時”情景。
????在采訪中,張安房一再向記者強調,2005年,他與開發商因拆遷補償問題未能談妥,后來又經過了多次交涉,但始終無果,“開發商為了要將我們一家趕走,后來干脆雇人砸門、威脅、毆打”。
????但是,對于張安房所說的這些行為,有關部門予以了否認。
????在相關部門出示的一份當地房產局的“裁決書”中,記者看到,其中注明:2010年春節前,蚌山區行政執法局在執行強拆時,挖掘機曾被張安房砸壞。
????在長達6年的時間,張安房和他的家人一直居住在這座“戒備森嚴”的孤島里,而昔日的鄰居們則早已經搬進了拆遷安置的新居。
????至今,張安房一家人大部分時間仍像過去的6年中一樣,每天聽著機器轟鳴聲度日,而與拆遷者之間的僵持局面仍沒有任何改變。
????在這場拆遷拉鋸戰中,不管是釘子戶的無助,還是開發商的無奈,都是一個城市難以隱忍的傷痛。
????在采訪中,有當地群眾對記者說:“我們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其中的是是非非,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政府是管理者,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管理者沒有盡責。”
????據了解,早在2002年,強拆現象就已很嚴重,并引起民眾的強烈反應。
????2004年,我國修改憲法時加強對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保護性規定,2007年國家出臺物權法,當年的重慶“最牛釘子戶”吳萍成為一個標志性事件。
????2009年歲末,一部取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新法醞釀出臺。
????盡管一直以來,伴隨“拆遷”一詞同時出現的,不是“暴力”就是“強制”,但在記者采訪張安房拆遷事件的過程中,有關部門實行的人性化拆遷,確實讓人欣慰。
????查閱相關資料不難發現,近來各地被封為“最牛釘子戶”者,和張安房都有著一個共性,有著長時間的“堅守”史——北京“最牛釘子戶”在公路上駐扎7年,使得原本8條車道只剩下了2條;四川自貢“釘子戶”封堵國企大門3年,省道被迫改線……
????縱觀這一系列“釘子戶”事件,相關部門的退卻幕后讓人疑惑。
????“由于拆遷問題會出現不確定性,對于地方政府來說好比‘燙手山芋’,自己要拆沒有辦法,如果有開發商接過了‘燙手山芋’,地方政府往往會以市場行為為由躲得遠遠的,拖不起的‘釘子戶’會就范,拖住了就成了‘最牛釘子戶’。”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員胡從發說。
????胡從發認為,所謂的“最牛釘子戶”在各地的不斷出現,折射的是地方政府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如果業主不同意拆遷,相關部門決不能強拆,更不能暴力拆遷。當然,并不是業主不同意,職能部門就束手無策、放任不管,作為城市的管理者、矛盾糾紛調處的責任者,即便是市場行為,政府也都有引導、處理的職責。
????也有法律專家指出,不管是為開發商利益搞暴力拆遷,還是因為無利可圖,任由“釘子戶”巍然橫亙“孤島”,這些亂作為、不作為的背后,是對公共利益的漠視,是自身職責的迷失。保障民生福祉最大化,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務,是現代政府的行政旨歸。
????“安徽‘最牛釘子戶’的橫空出世,與政府機關是否擔當起‘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責任有關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學者說,因為政府的權力是為民眾所讓渡的,權力的宗旨就是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
????“我要討個說法,就是拼到死,我也要享受我自己該有的權利。”現在的張安房仍然守在他的“孤島”上。(李光明 何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