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樓宇電視廣告難以監控 昨天,市工商局廣告管理部門的執法人員接受采訪時表示,截至目前,樓宇廣告電視播出的廣告內容尚不需要前置審批。“類似的廣告電視播出的內容,執法部門很難全天候監控,市民若發現有違反《廣告法》的內容,可隨時舉報,今后我們也會對此加強監管。” 另外,市環保執法人員也表示,根據我國相關噪聲標準,夜間頻繁突發的噪聲(如排氣噪聲),峰值不準 ■律師提醒:避免過激行為,合法維權 接受采訪時律師薛明亮稱,根據《物權法》中的相關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薛明亮表示,對于樓宇內的廣告電視,首先要明確廣告費是多少,怎么分配和利用。對此應聽取業主意見,公開費用所得,合理使用費用以保護業主權利。另外,樓宇電視即便播放廣告,也應有所取舍,例如應拿出一些時段播放歌曲或娛樂節目,給一天疲勞的業主得以放輕松的時刻。對于權益受到侵害的業主,應采取協商、投訴、訴訟等合法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