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6月16日報道 在社會轉型、矛盾凸顯時期,法官群體正面臨著越來越高的職業風險。“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后捍衛者,法官如果自身安全都難以保障,又何談維護司法的權威,又何談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昨天在接受采訪時,難掩激動地說。“法官正在成為一種高風險職業。”國家法官學院副院長郝銀鐘憂慮地說,“這有可能造成大量優秀法律人才的流失,以致于威脅到司法隊伍的建設。” ????基層法院法官易受侵害 ????在對全國范圍內侵犯法官人身權利的典型案例進行研究后,陳衛東認為,“基層法院的法官更易成為侵害對象。” ????陳衛東說,一方面,基層法院審理大部分刑事、民事案件,直接面對大量的社會矛盾;另一方面,基層法院往往由于財政緊張,安全防范設施不夠健全,在突發性事件面前,反應力度不夠。 ????“法官人身受侵害事件大量集中于民事糾紛,特別是離婚、贍養案件中的當事人,往往情緒處于極度不穩定狀態,法官更容易成為發泄對象。”陳衛東說,法官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與當事人反復接觸,因此受到傷害的可能性增大。 ????多種原因加劇職業風險 ????近年來法官職業風險為什么呈現出加劇的趨勢呢? ????“大量矛盾糾紛未經必要的過濾就直接涌入法院。由于案多人少,法院只能窮于應付,案件審理質量很難提高,客觀上容易出現一些失誤。而公眾對法院的期望值很高,這就很容易使矛盾激化。”郝銀鐘認為,這是法官職業風險加劇的一個重要原因。 ????他表示,當事人想當然地把希望寄托于法官“包青天”式的明察秋毫上,認為法院無所不能。一旦審判結果與當事人預期的不一致,往往會遷怒于法院和法官。于是,法官輕則被投訴、辱罵,重則人身受到攻擊甚至生命受到威脅。 ????“當然法官自身的問題也不容回避。”郝銀鐘說,極個別法官禁不住誘惑鋌而走險,甚至辦理“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而導致司法不公,這些消極現象會讓矛盾激化升級。 ????完善職業保障體系 ????“如同其他職業風險一樣,法官職業風險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預防和排除的。”郝銀鐘提出,首先要給法院準確定位,不能無限放大法院的能量;其次要從立法上加強對法官人身安全的保護,建議增設“藐視法庭罪”;還要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提高法官的職業道德素質,對司法腐敗必須“零容忍”。 ????他還特別強調,要建立有效的法官職業保障體系。“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法官能夠依法行使審判權,減少對法官審理案件的不必要干預;同時給予法院充足的資源保障,加強法官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安全保障機制。” ????而郝銀鐘建議法官在裁決后,確實要發揮能動司法的重要作用,大力暢通“裁決后對話”渠道,加強判決的說理性、判后釋明以及案件的回訪等工作,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