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公司上班不到1個月,新進員工小鄧放在公司員工宿舍的個人財物卻莫名其妙地被偷了。“我們從監控錄像里看到,偷東西的是在我們宿舍住過一晚上,隨即離職的‘熟人’,更氣人的是負責宿舍安全的保安給兩名小偷開的門。”昨天小鄧撥打早報熱線82888000說,他的筆記本電腦、數碼照相機、耐克鞋、短袖衫、牛仔褲甚至內衣都被小偷“卷包會”,他覺得公司和保安應該負責。 ????保安開門小偷上演“卷包會” ????“公司宿舍里住著我們6名同事,大家的鑰匙都保存好好的,兩名大膽的小偷卻騙保安打開了我們的宿舍門。”小鄧告訴記者,他是應屆畢業生,好不容易才找到現在這份工作,目前還在實習期內,前天晚上他下班回宿舍時看到,宿舍被翻得亂七八糟,6名同事的東西都被偷了,其中小鄧的損失最為嚴重。 “這兩名小偷真是窮瘋了,不但拿走了我的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連我的鞋子、褲子、T恤衫甚至內衣都偷走了。”小鄧告訴記者,宿舍門鎖都是完好的,他們之前還在懷疑小偷究竟是怎么進門的,后來到保安室調取監控才發現,偷東西的兩人都是熟人。小鄧稱,這兩個人曾經跟他一起到單位應聘,在小鄧現在的宿舍住過一個晚上,但第二天兩人就辭職了,昨天不知道兩人怎么溜進了宿舍,還騙得保安的信任,幫他們打開了宿舍門。 ????公司和保安都負一定責任 ????“警方已經根據監控錄像去追查兩名小偷了,但我覺得是保安給小偷打開了房門,我們的東西才會被盜,保安和公司也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小鄧說。 ????記者隨后聯系了大成律師事務所的王文濤律師,他稱,雖然小鄧的宿舍是由公司免費提供的,但小鄧等人入住后,宿舍成為他們的私人領域,雖然為了安全考慮,公司留有備用鑰匙,但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沒有征得住客同意,也不能隨便打開宿舍門。在小鄧被盜事件上,公司保安不但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還因為受蒙蔽犯有過失,因為保安當時在工作是職務行為,在兩名小偷被抓獲前,小鄧可以向公司索賠,公司可以向犯有過錯的保安追索賠償。 (黃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