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寶昌: 不動產的買賣預售合同是要備案制,職能部門是要備案的。那么備案的時候,他就看你是不是符合相關的規定。那像這個合同必要條款當中有建筑面積,后面還有套內建筑面積,分攤面積都空下來,這也是應該填而沒有填的。那作為職能部門在備案審查的時候,你應該要對這種不符合備案形式、備案要求的合同,應該要求它重新備案、讓它如實填寫相關數據以后再進行備案,而我們的職能部門沒有認真履行這種監管職能。 解說: 不僅如此,高密市房地產開發辦公室在給貴賓首府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也沒有按照規定要求操作。 在貴賓首府的預售許可證上,記者看到,房屋用途、性質上沒有明確標明是酒店式公寓,而是寫著營業和居住。 記者: 那你們發放這個依據是什么? 潘守亭: 我忘了這個事了,我看一下可以嗎,營業、居住。 解說: 按照《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發放依據是建設項目的立項、規劃、土地使用權等批準文件。也就是說,預售許可證應與立項、規劃、土地相一致。記者查閱了貴賓首府的立項文件,上面明確標明貴賓首府就是酒店式公寓,而且據高密市規劃局負責人介紹,該項目規劃也是酒店式公寓。但高密市房地產開發辦公室卻沒有依據此文件發放預售許可證,這在一定程度上給購房者造成更大的誤解。 邱寶昌: 實際上這和規劃,和土地使用是不一致的,違反了建設部《關于預售許可管理辦法》當中預售證發放的有關規定。那現在為什么會出現營業和居住和以前的酒店式公寓與混合式住宅不一致,這一點我認為只有相關的職能部門,他們才能解釋清楚。 記者: 為什么會跟規劃不同? 潘守亭: 這個可以看看,看看是什么原因,肯定它這是有原因的,我認為肯定是有原因的。 記者: 你認為什么原因呢? 潘守亭: 什么原因我不是很清楚。 記者: 但是也正是這樣的一個預售許可證,就會給業主們造成一種誤導,你覺得這個責任在誰呢? 潘守亭: 這個我不是很清楚。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面對著購房者房地產商云山霧罩,職能監督似有實無,而蒙在鼓里的張維們相信合同,相信政府職能部門發出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相信自己買的就是住宅。而現在呢,他們不僅要承受過高的公攤系數,還要繳納商用標準的水電費和物業費,房地產商缺乏誠信,職能部門監管不力,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該由誰來買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