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位于徐州路的海利豐足球俱樂部訓練基地外拉起了警戒線,近10輛警車、20多名執行法官及法警,加上轄區民警及交警等部門執法人員,將整個訓練基地封閉起來。由于海利豐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長期強占青島新興集團公司土地,對方申請仲裁后,最終成為了被執行人。昨天,俱樂部的兩塊訓練足球場被強制執行,今年9月,學校校舍等也將“回歸”新興集團。 【事由】占地不給錢“惹惱”伙伴 作為整個強制執行案件的雙方,申請執行人青島新興集團公司與被執行人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早在上世紀90年代末曾經是一對合作伙伴。1998年9月,新興集團和海利豐簽訂了一份 《關于合作建設足球訓練基地和足球學校的協議》。協議約定,新興集團將位于延吉路新興村以南、連云港路以西、電子原件二廠以北、徐州路以東的土地交給海利豐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用于建設足球訓練基地和足球學校,海利豐則需要每年支付給新興集團50萬元。 雙方達成合作意向后,海利豐如愿建起了學校,并規劃了足球場地,可說好的每年50萬元補償費“絆”住了兩家合作的腳步。“錢他們每年都得拖,后來干脆連給都不給了。”新興集團的代理人告訴記者,起初海利豐還能延遲一段時間后支付部分補償費,可到了2003年干脆就不掏錢了。新興集團決定解除合作協議,但海利豐提出“青島足球需要這所學校”等各種理由搪塞,讓新興集團既沒有收到錢,也沒有拿回自己的土地。 在雙方糾纏過程中,新興集團發現海利豐擅自將約定的足球學校建成了普通私立小學,還將部分土地轉讓給了他人經營洗車以及鋼管銷售。新興集團對海利豐的做法忍無可忍,在2004年向青島市仲裁委申請了仲裁。仲裁委在2005年5月作出裁決:解除雙方的合作協議,海利豐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在2008年9月1日前將房產證項下的土地返還給新興集團。 盡管市仲裁委作出了裁決,但海利豐仍然置之不理,直到新興集團于去年2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海利豐突然也向法院提出了不予執行的申請。經過市中院和市北區法院兩次召開聽證會,最終海利豐的申請被駁回。今年4月21日,市北法院向海利豐送達了駁回申請的裁定并同時發出公告:限海利豐在4月25日前遷出涉案地塊。可直到昨天海利豐還是沒有反應,法院當即決定采取強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