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 劉建華——財政反腐倡廉建設要努力做到“四新” 對于財政部門而言,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精神,特別是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和賀國強同志工作報告的精神,關鍵要做到“四新”,努力開創財政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要在保證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財政部門全面貫徹落實上有新成效。各級財政部門要健全對重大財稅政 第二,要在規范財政權力運行上有新作為。一是繼續開展對“權力梳理、流程規范、監督定位”工作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注重廉政風險防范。推進財政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二是大力推進財政預算公開。重點推進部門預算公開和省以下預算公開,自覺接受人大、審計監督和社會公眾監督。三是加強對財政部門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成員的監督。推進“三重一大”決策的程序化。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重大事項報告、誡勉談話、函詢等制度。全面推行財政領導干部問責制。同時,要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繼續開展對專員辦等單位的巡視工作。不斷加大行政監察工作力度。 第三,要在推進公共財政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有新突破。要圍繞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深化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有機銜接的政府預算體系,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完善公務員收入分配制度,推進建立健全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權力運行全過程的監督機制,保證財政資金安全。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財政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重點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制定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實行問責的具體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政府采購、注冊會計師和注冊評估師執業、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管理等方面的失信懲戒制度。 第四,要在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執行力上有新舉措。各級財政紀檢監察機構要以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為抓手,進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嚴肅懲處財政干部利用資金分配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和干部任免權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嚴重破壞財政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行為,增強查處違反黨紀國法行為的震懾力。要完善保障制度執行的程序性規定和懲戒性規定。把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內容。要加強對財政反腐倡廉建設重大問題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不斷推進理論創新、方式方法和體制機制制度創新,不斷提高財政反腐倡廉建設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來源:《中國監察》雜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