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2月26日訊 記者從2010年市辦實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我市日前出臺了《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青政字[2010]10號)。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正式啟動。經市政府研究確定,將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和已納入國家新農保試點的城陽區、即墨市作為首批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區市。其他區(市)將按照國家新農保試點步驟逐步納入。 另外,我 我市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擴大了覆蓋范圍。在人員方面,從農村居民擴大到了城鎮未參保居民,也就是通常說的“夾心層”;在地域方面,從兩個國家新農保試點區市--城陽區、即墨市擴大到了市內四區。在試點區、市,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青島市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對年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最低55元的基礎養老金。 二是允許60周歲及以上人員補繳。制度允許60周歲及以上人員有能力的,自愿一次性補繳15年的保費,既能提高保障待遇,同時享受政府繳費補貼。目前,個人繳費檔次執行國家規定的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區(市)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考慮到市內四區的實際情況,在上述五檔的基礎上,增設每年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四個繳費檔次,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 “繳費補貼”由市、區(市)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 舉例說明 ①一名60周歲人員若選擇按照500元檔次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共計7500元,享受政府一次性繳費補貼30元×15年=450元,則月待遇標準為112元(按目前標準計算5.6年可領回個人繳費)。 ②一名70周歲人員若選擇按照2500檔次一次性補繳15年共37500元,享受政府繳費補貼450元,則月待遇標準為733元(按目前標準計算4.3年可領回個人繳費)。 三是對重度殘疾人政策傾斜。對重度殘疾人按照國家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最高檔次500元給予15年的代繳保費,同時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繳費補貼,緩解特殊群體繳費難問題。 四是實行了長繳多得的繳費激勵機制。個人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加發1%的基礎養老金。 五是對已參加“老農保”、60周歲以下且開始領取養老金人員實行“兩可”政策:可繼續領取原待遇,達到60周歲時直接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也可停止領取原待遇,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參保繳費和計發待遇,個人賬戶合并。不做強制性停止領取待遇的規定。 六是參保不設戶籍居住年限限制。我市參保政策中規定,凡是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均可以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對參保人員具有我市戶籍年限不設門檻。 另外,居民養老保險將為參保人建立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資助,市、區(市)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將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記者 任俊峰) 下一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參保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