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開始初審 備案于5月5日結束 市住房保障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本公租房審查,將實行嚴格的審核程序,申請者必須經過初審、復審、備案三關。 據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 初審定在2月4日至3月15日,街道辦事處通過審核材料、入戶調查評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組織評議等方式對申請家庭的住房、收入、財產等情況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報區民政部門。 復審在3月16日至3月25日,區民政部門根據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收入標準的申請家庭出具家庭收入及財產核定證明后,轉區住房保障機構。區住房保障機構于2010年3月26日至4月7日,完成對申請家庭的復審。符合條件的,將復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0年4月8日至4月22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報市住房保障機構備案。 備案階段于4月23日至5月5日,市住房保障機構對申請家庭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區住房保障機構依據市住房保障機構的備案結果,向申請家庭發放符合(不符合)配租條件通知書。 符合條件的3口以上家庭可得套二房 根據公告顯示的戶型標準, 家庭人口為2人(含)以下的,主要配租套一戶型房屋。家庭人口為3人及以上的,主要配租套二戶型房屋。 根據公告的配租資格顯示,人均月收入高于610元,且最高不超過915元的,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0平方米,而這部分人群市內四區分布不均,所以本次配租,房源也不是均等的分給四區,而是根據各區申請人數按照比例分配,5月18日,根據各區所分配房源數量及戶型情況,分區確定入圍家庭。正式入圍名單按各區實際分配房源確定,候補入圍名單按照不低于房源數量的20%確定。當綜合排序名次相同的家庭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數量時,應通過搖號方式確定入圍家庭。 5月10青島新聞網公示 5月20日《青島日報》公告 根據輪候排序,5月7日進行排序公示,根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評分標準,對申請家庭進行綜合評分,并依據申請家庭人口狀況對應其應配租房源戶型標準,分區將備案家庭按評分由高到低進行分類排序。2010年5月10日,將分類排序情況在青島新聞網公示,公示期限為2010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5月18日確定入圍名單。根據各區所分配房源數量及戶型情況,分區確定入圍家庭。正式入圍名單按各區實際分配房源確定,候補入圍名單按照不低于房源數量的20%確定。當綜合排序名次相同的家庭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數量時,應通過搖號方式確定入圍家庭。 5月20日確定選房順序,分區以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各區的入圍家庭的選房順序。入圍名單及選房順序通過《青島日報》予以公告。 相關鏈接: 監督舉報電話: 青島市監察局:85911555 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82654572 申請登記需提交材料 (1)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申請審核表; (2)戶籍和身份證明; (3)住房情況證明; (4)收入證明; (5)家庭財產狀況證明; (6)婚姻狀況證明; (7)家庭成員住房、收入和財產狀況查詢授權證明; (8)市住房保障等相關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