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廣州市人大代表到該市環保局調研。在會議研討中,人大代表鄧成明正就汽車尾氣問題發言,才說出一句就被環保局長丁紅都打斷。鄧成明代表對此十分不滿,在丁紅都的挽留下還是離開了會場。(11月12日《南方日報》) ????從報道的情況來看,局長搶話有錯在先,代表離場不妥在后。雖是調研 會,終歸是會。會議有會議的規則。在中國,憲法宣稱”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代表 ????作為“一把手”的局長,看來在“一把手”與“被監督者”之間沒有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也許,“一把手”搶話已經習慣成自然。在“X長”管轄之域,就算搶了其他人的話,也不會有人膽敢離場。一些“一把手”漠視規則,缺乏基本的會議禮節,這是被官場的“潛規則”慣出來的。 ????現在有人大代表公開挑戰這一“潛規則”,可算一個進步。作為監督者的鄧成明代表在遭到被監督者的搶白之后,曾反唇相譏,“我是作為人大代表來調研,你應該聽我把話說完……”這一提醒必要而有力。事實上也有了一定的效果。丁局長隨后表示,“我也在區里當過人大代表,都是可以爭論的。既然你不喜歡這個方式,我就尊重你的方式。我重新回到學校做學生,聽老師講課,不再插嘴。” ????盡管這話聽著也有點刺耳,因為沒有任何人大代表要求被監督者封上嘴巴來“聽老師講課”。丁局長仍有答辯、解疑、釋惑之權,只不過,得注意一下行使這一權利的時機。但在被監督者盡力挽留之下,鄧成明代表仍然負氣離席,有放棄行使職責之嫌。 ????人大代表是民意的代表,聽取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情況匯報,是代表民意為之,而不是人大代表個人之事。發言被搶白,固然有理由生氣,甚至有理由憤怒。但人大職責不能丟。履行職能不能負氣,作為人大代表,更不能脆弱到經不起一次搶白。鄧成明代表之后解釋說,“離場是因為環保局長在我還沒講完話時,已明確表示不接受其他意見。”若這位局長真是如此漠視民意,固執己見,人大代表更有理由窮追不舍,依靠人大的集體力量來將監督進行到底,馴服這桀驁不馴的公權力。代表的離席實則是用漠視規則來對抗被監督者的漠視規則。 ????之所以要推進依法行政,是因為行政權只有在法律的軌道內行使,才不致傷害公眾利益。某職能部門是否依法行政,判斷權在公眾手中,在代表民意的人大代表手中。同時,人大代表的監督不是手持公共權柄者的自說自話,而是被監督者的虛心接納異見,認真對待民意,通過自省自律來改善工作。 ????以憲政的視角察看發生在廣州的局長搶話與代表離席,監督者和被監督者都應從頭學學“羅伯特議事規則”。當然,更關鍵的是,監督者和被監督者都應找準自己的角色定位。■社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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