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6年時間,投入資金910億元,中國“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雖取得一定成效,但整體水質依然較差。環境治理的資金變成了“唐僧肉 ”,5億多元的水污染防治資金被挪作他用、虛報多領,36億多元的污水處理費及排污費被少征、挪用和截留。記者發現,一些地方治理江河湖泊,就是建廣場、鋪草坪、筑園林,乃至修高爾夫球場,甚至將河道兩邊都砌成水泥墻。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坦言:“治污體制和技術路線不改變,再投入9 ????上月末的國家審計數據亦表明,各地挪用和虛報多領水污染防治資金5.15億元。令人不解的正在這里,既然是專項資金,既然專款專用有一整套管理法規制度,既然各級地方政府都對河流污染治理立下了軍令狀,既然國家對地方的考核評估機制日益健全,何以硬是沒有管好用好治理水污染的資金?這些資金又是被哪些人截留或挪用了?誰又有這方面的便利,有如此胡作非為的天膽?顯然,所謂“挪用、截留”的決非外人,而是“自家人”。 ????一些職能部門和相關企業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根本原因仍在于資金的分配使用均在體制內循環,缺乏陽光化運作的機制,更缺乏公眾的監督和民間環保組織的參與,亦缺乏公共權力包括人大組織的有效監督。更何況政出多門,涉水、管水的部門多,有水利、環保、漁業、航運等等,表面上看集中了眾多部門的力量,實現了治水事權的覆蓋,實際上不僅未能達到“團結治水”的目的,反而形成了相互攀比,爭資金爭項目爭權限,最后所爭的是部門的利益,是系統內的利益。偏偏不比看誰真正把資金用在了刀刃上,治污資金是否真正發揮了效益。當然建廣場、鋪草坪、筑園林,將河道兩邊都砌成水泥墻,諸如此類的“環保投入”更像一個個“形象工程”,既便于應付檢查,亦可為上級領導機關臉上貼金。再者,許多湖泊都跨了幾個省市,亦形成了“龍多不治水”的困局。再加上一旦出現污染問題大都歸咎于生態問題、天災,很難落實責任追究制,都導致了 “三河三湖”治理的高投入低效益,以至于治污費成了“唐僧肉”,以至于環保投入 “無底洞”深不可測。 ????正如王浩院士所言:“就水論水,強調用工程與技術手段治污,而忽略了管理制度的建設與完善。”筆者以為,在管理辦法包括實行流域性統一管理等機制未能健全之前,當務之急就是對嚴重挪用或截留水污染資金的單位及其責任人,包括修高爾夫球場的決策者依法予以追究,直到給予刑事處罰。倘若搞“下不為例”那一套,就很難堵塞治理污染專項資金的跑冒滴漏,甚至既得利益者會更加變本加厲,肆無忌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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