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壯小伙缺錢花不走正路,想出了搶劫網友的歪點子。2009年3月,這三人騙出了女網友后,一邊毆打一邊恐嚇,搶走了她身上的所有財物,連女網友的住所和銀行存款也不放過 。由于害怕女網友報警,三個人又用手機給女網友拍下了兩張裸體照片,以便威脅她。 ????兩個多月后都被逮住了 ????三人曾以為用假身份證開房,并對受害人進行了威脅,就可以高枕無憂了。但是僅僅2個多月的時間,在6月9日林強就落網,公安機關根據他的供述,當日把其余2人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林強并非故意扎傷被害人的辯解及被告人樊剛受騙參與搶劫的辯解,都找不到任何證據予以證實,法院不予采信,林強、張海、樊剛三人以暴力、脅迫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均已構成搶劫罪,應當依法應予懲處。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林強、張海均為主犯,被告人樊剛為從犯。對林強應當按其所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對張海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但相比較林強犯罪情節較輕,可在量刑上具體體現,對樊剛依法應從輕處罰。 ????近日,法院對三人進行了判決,林強獲刑5年,張海獲刑4年,樊剛獲刑3年,并對三人處以一定的罰金。 ????A 三人棧橋上謀劃發財計劃 ????林強是即墨市一家賓館的燒烤師傅,一次偶然的機會,他認識了在城陽區印花場工作的張海和樊剛。由于三個人都是80后,又不安心于平靜的生活,在一起頗有“共同語言”。 ????2009年3月19日上午,三個人在青島棧橋碰面,由于手頭“緊”,林強便提出搶劫網友的方法換點錢“花花”。這個意見讓張海與樊剛心中一動,倆人一協商,都覺得這點子不錯。當天晚上,林強便上網,利用聊天工具,聯系上了在網上經常與他聊天的女網友“海之冰”。在取得“海之冰”的信任后,林強說:“第二天出來幫忙參謀一下健身器材吧”,“海之冰”當時也沒有多想,就同意了,兩個人相約去一家賓館見面。見到網友上鉤,林強非常興奮,當即啟動了第二步計劃,立刻讓張海和樊剛出去辦理了一張假身份證,以備作案時用。 ????B 騙女網友到賓館拳打腳踢 ????第二天,林強便和張海在延安三路的金獅賓館開了一個房間。隨后,林強并讓樊剛購買了透明膠帶、手套、二十厘米長的刀具帶到賓館以備用,并吩咐樊剛躲在衛生間中。下午2點多,“海之冰”如約趕到賓館,張海為她開門,三人開始聊天,聊了半天,“海之冰”感到時間不久了,就提出要離開。林強見到“海之冰”要走,便立即示意趕快動手。此時,樊剛突然沖出衛生間,與張海一起,分別抓住她的兩只胳膊,將其頭朝下按在了床上,“海之冰”當時就嚇壞了,一邊掙扎一邊大聲喊“救命”。可是,一個弱女子怎么能抵抗過三個壯小伙呢? ????張海從床頭摸出事先準備好的刀子,對“海之冰”說再喊就宰了你,“海之冰”見狀,嚇得不敢掙扎也不敢叫喊了。見到她不再反抗,三人便用膠帶將她的雙手綁起來,翻起了“海之冰”隨身攜帶的包。三人從包里拿出300多元的現金、手機 、項鏈等值錢的東西。 ????C 到網友家把值錢的東西都弄走 ????清點完之后,三人見費了好大的勁,結果就弄了幾百塊錢,心中頓生不滿,便繼續折磨“海之冰”。三人先問她的銀行卡密碼 ,“海之冰”不說。林強惱怒起來,便朝她頭部打去,又用刀朝她手上扎了一下。“海之冰”害怕了,就將銀行卡的密碼告訴了他們。見網友屈服 ,他們逼“海之冰”講出了家庭地址。 ????在得知網友家庭住址之后,林強與三人協商,去網友家看看。他們留下張海看著“海之冰”,不要讓她亂跑。林強和樊剛便一起去網友家弄錢。 ????他們用鑰匙打開房門,從床上翻出一臺筆記本電腦,從臥室抽屜里翻出了項鏈和白色耳環,見家里再也沒有值錢的東西,二人便出來了。隨后,他們又取走了“海之冰”卡里的1300元錢。所有事情辦完之后,二人返回賓館。 ????D 怕報警,三人給她拍裸照 ????回到賓館之后,林強和樊剛把從銀行和網友家的“收入”跟張海出示了一下,三人都比較滿意。隨后又決定使用點手段,別讓網友報警。“要不就給她拍裸照吧?要是她敢報警,我們就把她的照片傳出去。”有人提議說,另外兩個人紛紛表示主意不錯。隨后,林強便把“海之冰”拖到衛生間,舉起椅子威脅她脫光衣服,不脫就打。“海之冰”只好同意了。三人連拖帶拽,把“海之冰”的衣服脫掉,張海拿著從朋友那里借來的手機 ,給“海之冰”拍了兩張裸照。“你要是敢報警,我們就把你的照片傳出去!”林強對“海之冰”說。拍完照片后,林強便與張海一起,再次將“海之冰”的手綁起來,用膠帶將她的嘴封好,讓她自己想法掙脫。他們先后在濰坊等地將黃金項鏈賣掉,筆記本被林剛拿走,三人將所搶來的錢物揮霍一空。(文中所用姓名皆為化名)記者 王川 于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