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法院網報道,日前,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重慶忠縣公安局原政委張攀權涉嫌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3月30日晚,張明憲(另案處理)在忠縣體育館開設的“星象電玩”游戲廳因涉嫌賭博被忠縣公安局立案偵查。為逃避法律制裁,張明憲通過呂忠華、王釋峰(另案處理)找到萬州區公安局民警熊某(另案處理)幫忙。4月2日晚,呂忠華等人在忠縣“三峽風”酒店商量送人民幣22萬元給 相關辦案人員,并通知張明憲送來現金22萬元。之后,被告人張攀權應邀來到熊某房間,熊請求張攀權幫忙對張明憲涉嫌賭博案從輕處理,并將12萬元現金送給張攀權,張當時將錢拿回辦公室。次日,張攀權主持研究并決定將該案由刑事案件轉為行政案件。
????2009年春節后,張攀權委托朋友將12萬元人民幣還給熊某。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攀權受朋友熊某之托,對涉案金額達25萬元的“星象電玩”未調查清楚就作出轉為行政案件的決定,并通過熊某收受張明憲人民幣12萬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張攀權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其辯解稱其中4萬元系受托轉交他人。
????因該案案情特別重大,法院將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