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市黃巖區建設局原副局長張賢初在離開公安戰線之后,帶走了57發子彈并一直放在身邊長達18年。黃巖區法院最近以受賄罪判處張賢初有期徒刑5年;犯私藏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 ????現年46歲的被告人張賢初原系臺州市黃巖區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今年7月7日,因涉嫌受賄5萬元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 ????據黃巖區檢察院指控,1983年至1991年,被告 ????庭審中,被告人張賢初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表示對私藏彈藥一事非常懊悔:“我一直想上交,甚至想丟到永寧江里去,但因疏忽大意,一直沒有上交。我感到很懊悔。” (記者裘立華) |
上一篇:安徽六安政協副主席斂財上百萬
下一篇:江西萍鄉原國土局長受賄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