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山人海中“指認現場” ????本報訊 3名江蘇籍犯罪嫌疑人在安徽碭山搶劫10萬元后,近日被安徽警方抓獲。然而,有網友反映,警方在破案后竟將3名嫌犯帶上掛有橫幅的卡車,在縣城街道和國道上穿行“示眾”。 ????據《新安晚報》報道,10月9日,碭山縣公安局向相關公安部門通報稱,兩日前該縣發生一起搶劫案件,嫌疑人駕駛車輛尾隨取款人搶走現金10萬元。10月10日凌晨警方在甘肅將3人抓獲。 ?? ????這個帖子受到廣泛關注,大家在對此案得以破獲感到高興的同時,也對“游街示眾”的方式表達了不同看法。一些人對此表示支持:“維護社會安定勢在必行,我支持! ”“游街怎么了?感覺丟人就不要作惡。”而另外一些人則持不同意見:“判死刑的都不讓游街。他們目前還是犯罪嫌疑人,怎么能游街?”“什么時代了還游行?不尊重人權。 ” ????有人對此作出中立評論:“不要爭了,犯罪固然不對,能夠及時破案也能證明當局的決心和能力。同時,能夠反省‘游街’一事,至少能證明當代中國在進步,民眾的法制觀念在逐步增強,在尊重人格與法律精神上都有很大進步,都是值得高興的事情?!?/p>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碭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晁友福。他說,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被搶劫的錢財已經退還給了受害人。至于“游街示眾”一事,晁局長稱:“不是游街,是公安人員帶著他們去指認現場?!彼f,在犯罪嫌疑人被押回碭山的第二天,為了搜集相關證據,碭山警方帶著他們去指認現場?,F場共有銀行、堵車地點等5處。之所以將他們放在露天、拉有橫幅的卡車上,是因為嫌疑犯人數多,別的車裝不下。 ????安徽王良其律師事務所郭愛律師說:“從法律上講,對犯罪嫌疑人甚至已減刑人員游街示眾,都屬違法行為,已侵犯被示眾者的人格權。”他說,現行法律已對“游街示眾”明文禁止。1979年出臺的《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對死刑犯禁止游街示眾,此后,國家又先后多次下發文件、通知,“禁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游街示眾?!?/p> ????郭律師說,將犯罪嫌疑人游街示眾不僅侵犯了被示眾者本人的人格權,同時也傷害了其親屬的尊嚴,特別會對其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產生負面影響,甚至還會引發一些其他社會問題。他分析游街示眾屢屢發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沒有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