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價局昨天公布了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在國家公布的基本藥物基礎上,我省又補充了部分化學藥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藥。其中常見的15克袋裝板藍根顆粒零售指導價定在了0.79元,也就是說該規格板藍根在我省的零售價格決不允許超過0.79元。 6克袋裝感冒清熱顆粒最貴1元 根據省物價局的通知,此次所公布藥品價格都是按通用名稱制定的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全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其他藥 記者注意到,我省補充的化學藥品、生物制品部分共有304種,其中120萬單位的瓶裝青霉素注射劑零售指導價為1.3元,頭孢氨芐膠囊按照規格的不同從3.5元到31.6元不等,阿莫西林膠囊按規格的不同從6.4元到57.4元不等。 我省補充的中成藥部分共有101種,其中6克袋裝感冒清熱顆粒零售指導價為1元,15克袋裝板藍根顆粒定在了0.79元,復方丹參片按照規格不同從1.3元到18.9元不等。 單獨定價藥品暫執行原價 省物價局特別規定,國家發改委及省物價局按照規定權限制定公布的原研制、單獨定價、優質優價藥品,以及“水、電解質平衡調節藥物”中標注“軟袋雙閥、軟袋雙閥雙層無菌包裝、塑料安瓿”的藥品和滴眼劑中標注“含玻璃酸鈉”的藥品,在國家和省物價局重新調整價格前,暫按原定價格執行。若作為基本藥物銷售,其零售價格不得超過此次公布的同劑型規格藥品的價格。 為了便于計算,省物價局還規定,此次按最小計量單位公布零售價格的藥品,同劑型其他包裝數量規格品,可以按照公布的最小計量單位價格乘以實際包裝數量計算價格,由此得出多包裝藥品的限價。 基本藥物限價今起執行 臨時價格有效期為一年 公布藥品標注執行臨時價格的,零售指導價格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結束后,省物價局將根據國家發改委的規定重新公布價格。 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從10月22日起執行,省物價局要求各市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對國家基本藥物市場購銷價格的監測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同時要加強對國家基本藥物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違反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