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受賄220萬 江蘇啟東原政法委書記蔡振標獲刑12年 ????正義網南通9月23日訊(記者徐德高)由江蘇省南通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蔡振標受賄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于9月1日公開開庭審理后,于9月21日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5萬元。 ????蔡振標,1957年出生,大專文化。1995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啟東市政府副市長,2006年6 ????經法院審理查明,蔡振標于2000年至2009年初,利用擔任啟東市政府副市長兼啟東市江海灘涂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啟東市江海灘涂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中共啟東市委常委、啟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等職務便利,在灘涂開發利用、土地使用權性質變更、轉讓及政府對相關企業的補償、獎勵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分別收受11家企業負責人所送人民幣、外幣等,共計折合人民幣2209772.70元。 ????今天,記者還從判決書中注意到,蔡振標自2000年至2009年初長達9年多的時間內,一共受賄53筆,其中最多的一筆55萬元,最少的一筆0.5萬元;行賄方行賄數額最多的是122萬元,最少的是1萬元。在這53筆中,有43筆發生于年初以及中秋節前等逢年過節之際,有24筆的受賄地點就在蔡振標的家中。在其受賄所得2209772.70元人民幣中,有169萬元用于購買上海住房。 ????鑒于案發后,蔡振標在紀檢機關調查期間,能主動交代部分組織尚未掌握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歸案后,由其家屬代其退清全部受賄贓款,并且認罪態度較好,因此法院一審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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