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戀愛期間,吳小姐居然和別的男子同居,其男友憤而告上法庭,要求吳小姐返還戀愛期間為其花費的13000元。記者今天獲悉,豐臺法院根據證據,判令吳小姐返還葛先生900元。 ????2008年3月,葛先生和吳小姐相識后相戀。葛先生稱二人相戀期間,他發現吳小姐還與別的男子戀愛同居,便與其終止戀愛關系。葛先生稱,兩人交往期間,他為吳小姐花費13000元。后葛先生向吳小姐索要上述錢款時,兩人發生爭執 ????法院經審理認為,現有證據無法支持葛先生要求償還13000元的訴訟請求,僅以吳小姐在庭審中自認花費葛先生金錢的數額予以認定?,F吳小姐同意償還900元,法院不持異議。(通訊員 喬學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