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8個駕駛證因記滿12分被停止使用 ????青島新聞網9月2日訊 “我的駕駛證怎么被‘鎖檔’停止使用了?要解除‘鎖檔’怎么辦?還能開車嗎?”最近不少駕駛人存在這樣的煩惱。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證被記滿12分的駕駛人必須到交通安全培訓學校學習,經公告后仍不參加學習的,車輛管理部門將對駕駛證“鎖檔”,并停止使用,一旦發現仍在使用“鎖檔”駕駛證的,交警部門將按照無證駕駛進行處罰。駕駛人只有通過學習并重新考試合格后,方能取得駕駛資格。 ????據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規定第四十三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這些被停止使用駕駛證的駕駛人,大多是由于粗心不知道自己的駕駛證已經被記滿12分,或者未注意交警部門的公告,還有少數駕駛人明知記滿12分,故意遲遲不愿參加安全學習和考試,造成駕駛證被“鎖檔”。對此,交警部門再次將目前被停止使用駕駛證的駕駛人通過媒體進行公告,“鎖檔”期間仍在使用的,一旦被執勤民警發現,將參照無證駕駛進行處罰,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請您注意自己駕駛證是否已被停止使用。(周江波 欒心龍) |